职业体育“肠梗阻”谁来医治?

25.11.2014  17:31

  法律法规不全 产权界定不明 公益商业交织

  新华报业网讯  上周六在南京主场作战的江苏舜天2比0一直领先到94分钟,足协杯冠军触手可及,孰料最后一刻鲁能队悬崖边反扑成功,舜天只能功败垂成;上周日,南钢和同曦两支CBA球队再度双双落败……提及江苏的职业体育,球迷们有很多理由表示不满,体育主管部门自然难辞其咎,但如果一味指责主管部门“思维陈旧”、“不作为”也有苛责之嫌。

  江苏职业体育走过了20年,中间经历了无数沟沟坎坎,真正的职业化进程非常缓慢,时至今日,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患上了难以治愈的“肠梗阻”。

  困惑一:《劳动法》规定,在签第二次合同时,必须给予劳动者一份不少于10年的长合同;而国际足联规定,无论哪个国家的职业足球运动员,只要是在国际足联注册的队员,每份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中国的法律与国际足联的法规相抵触。

  点评:这种抵触的规定,使得职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舜天足球俱乐部,在引进外援时常常遇到尴尬,尤其是引进国内队员更是如此。有实力的队员不想与俱乐部签长合同,目的是5年后自身球技提高能够获得更高的年薪;而只想混日子的队员又非常希望与俱乐部签一份长合同甚至是无限期合同,这样退役后生活就有了保障。

  职业俱乐部作为一个将职业体育竞赛及其相关产品组织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经营过程中却没有完整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和支撑,让俱乐部不知所措。

  困惑二:职业俱乐部产权关系不明晰。由于历史的原因,俱乐部成立时往往不拥有全额股份,比如,南钢篮球职业俱乐部成立时,省体育局下属的篮球管理中心占三分之一的股份,这就为俱乐部后续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点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俱乐部的老队员随着年龄的增长、伤病的加重,退役在所难免,但后备力量从何而来是一个问题。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俱乐部买入新队员必须付钱,但因为俱乐部不是完全股份,自然不愿承担,更“经济合理”的途径是向本省体育主管部门要人。唐正东2011年9月份以500万元转会新疆时,篮管中心分文未得,不仅如此,南钢俱乐部从江苏青年男篮引进年轻队员时,也是分文未付。

  困惑三:职业俱乐部负担过重。在我国现阶段情况下,任何企业成立职业体育俱乐部都带有公益性质,而职业俱乐部又需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营,这自然使得俱乐部运营负担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