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社工证可获一次性职称奖励
21.12.2017 06:41
本文来源: 靖江网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职称,且未享受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技术津贴的本市户籍市民或“新市民”将可以领取1000~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日益成为城乡社会管理的重心,社区工作者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3年起,我市建立起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技术津贴制度,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官、民政协理员给予专业技术津贴。这一举措激发了广大社区专职工作者学习社会工作专业技术知识、参与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他们通过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在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市社工人才队伍的数量、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273人获得社会工作师职称,初级217人、中级56人,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138人,非社区专职工作者135人,但仍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建设的巨大需求。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对取得社会工作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非社区专职工作者给予一次性职称奖励,奖励标准为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高级3000元,鼓励更多力量加入社工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社工人才结构。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12月10日至12月25日,逾期未报,不予补发奖励。相关人员可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了解具体奖励政策。”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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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2017 06:4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省会计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7〕430号
有关设区市人力财政厅
财政部:《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发布
为明确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评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