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牛”日调三案成常事

24.02.2016  09:16

    从事基层调解工作25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00多宗,成功率达98%。他是“广东省人民调解能手”,基层调解战线上的“老黄牛”——广东省兴宁市福兴街道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丘瑞珠。

  近日一天大早,《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位于兴宁市城郊的福兴街道司法所,远在大门口就听到一阵吵闹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建明告诉记者,那就是司法所和调委会办公场所,也是整个街道办事处最热闹的地方。

  原来这里正在调解一宗20年的信访积案,70多岁的罗大爷当年农田被征收,7分多的田地丈量统计时被写成5分田,罗大爷多次到街道和市里上访。这天一上班,丘瑞珠就遇到堵在街道办门口的罗大爷,于是把他领到司法所接访。

  “都是20多年前生产队时遗留下来的陈年旧事了,镇里也同意以货币形式进行差额补偿,村里、街道也想了很多办法,但老人家就是不同意补偿意见,非要拿回那块地。就这样,隔三岔五到街道或市里上访。”丘瑞珠介绍说。

  记者看到,在司法所办公室旁的调解室里已坐满了一群人,有来司法所例行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有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双方,小小的调解室一下子变得拥挤不堪,进出房间都需侧身而行。

  相比激烈的信访场面,调解室里的纠纷调处显得更温和。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这是一宗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纠纷,当事人双方因祖上留下的老屋公共部分权属问题产生矛盾,近5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寻求司法所调解处理。

  同时应对信访和纠纷调解,丘瑞珠来回奔忙于两个办公室之间,一会儿到调解室帮当事人双方形成协议,指派工作人员做调解笔录,一会儿过来办公室宽慰语气稍缓的罗大爷。

  最终在答复罗大爷无论如何都会找街道领导汇报并提出补偿办法时,老人才离开司法所,这时已经接近中午11点了。

  12时41分,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就补偿款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委会出具的协议书上签字。忙乎一上午的丘瑞珠,此时才坐下来喝口水。“习惯了嘈杂热闹,谁叫我们是第一道防线呢!”丘瑞珠这样说。

  “热问题要冷处理,情理法相结合,因势利导才能事半功倍。”有着丰富经验的丘瑞珠道出了调解心得和成功秘诀。

  “比如调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当事人在纠纷起始时情绪一般都会比较激动,这时最重要是安静地聆听,找出问题的症结,以便后面对准木纹‘劈柴’,一斧劈下,斧到木开。”丘瑞珠说,有时当事人激动过后冷静下来,自己也会意识到事情的对错,这时再介入调解,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有的矛盾纠纷冷处理,有的却是要趁热打铁才能解决。“如果当时拖延一下,矛盾纠纷可能就难调解了。”丘瑞珠说。

  “矛盾纠纷集中表现在土地纠纷、财产纠纷和劳资纠纷这几块。”张建明向记者介绍,福兴街道是兴宁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的重镇,近年来一些大型项目开发,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数量呈井喷态势。

  丘瑞珠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近3年每年自己参与调解的纠纷,有协议书的就达上百宗,口头调解未列入工作台账的有200至300宗,按照调处一宗矛盾纠纷平均要开两次调解会计算,一个工作日调处3宗矛盾纠纷是“家常便饭”,有时会更忙。

  “老百姓维权意识强了,有事径直就到司法所找丘所。”张建明说,开展普法宣传、接待信访投诉、化解矛盾纠纷、稳控社矫对象,司法所维护镇街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明显,为街道领导和各个部门分担了很大的工作压力,起到“稳压器”和“润滑剂”作用。“替领导分忧,为群众解难。”张建明如是肯定丘瑞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