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老板“敲竹杠”不成 职工领走老板15万元钱不还成被告

10.04.2015  16:18

  中国江苏网4月10日讯(记者 米格)职工领回老板的15万元钱向老板“敲竹杠”没有得逞,竟然私吞了这笔钱。记者而近日从江苏阜宁法院获悉,这名职工被法院判定为不当得利,要还钱并支付利息。

  2014年6月,李宏承接了一处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施工后又因资质问题,合同又被终止。为了发工人工资,甲方补偿给李宏15万元人民币。

  在合同终止当日,工人们就找李宏结算工钱。于是李宏自己筹集了资金发放给工人。之后,李宏安排领班组长孙志刚去项目部领15万元补偿金。孙志刚领了钱后,找李宏提出想多拿点工钱,李宏拒绝。

  孙志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那15万元钱自己装着,不给李宏了。后经李宏多次索要,因孙志刚坚决不还,被李宏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孙志刚的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