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判赔给工伤女工的33万余元何时落实

17.12.2015  09:28

事件回放女工被割断手臂,老板怕担责玩“失踪

 

女子郭某是泰兴人,2013年4月,她经人介绍到我市一家冲压件个体加工部从事冲压操作工作,月薪为2000余元。当年8月的一天,郭某在工作时,左手臂不慎碰到了正在运转的电锯,瞬间血肉模糊。

 

老板朱某见郭某受伤,赶紧开车将她送到附近卫生院抢救。医生检查后发现,郭某的下半截手臂几乎完全断离,仅有少量皮肤和肌肉组织将断肢与机体相连,伤情较为严重,进行简单包扎后,建议郭某直接到无锡市手外科医院治疗。朱某没有犹豫,当即将郭某送到无锡市手外科医院,经医生诊断,郭某为左前臂断离伤,需要接受断肢再植手术。郭某于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分别接受了四次手术治疗。

 

郭某受伤之初,老板朱某对她的治疗较为积极,不仅垫付了手术费用,还多次到医院看望她。这让郭某感到安慰,认为虽然自己可能会落下残疾,但老板并未推卸责任,支付了1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让她能及时得到正规的治疗。但好景不长,经过前三次手术,医生告诉郭某,她必须接受第四次手术,而且术后手臂功能的恢复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会导致较为严重的伤残。朱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第四次手术前,郭某打电话给朱某询问何时支付医疗费,发现朱某的电话已经停机。无奈之下,郭某的家人只能自己凑钱支付了医疗费用。手术完成,郭某出院后,和家人到我市找朱某讨要说法,但她发现,原来工作的个体加工部已经不见了踪影,老板也“失踪”了。

 

法律援助提起劳动仲裁,裁决老板支付33万余元赔偿金

 

虽然经过手术保住了手臂的完整性,但郭某的左手臂上仍能看出明显的伤痕,手臂功能也受到严重损害,不能正常劳动,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对老板朱某的不负责任,郭某和家人很是气愤,只能到个体加工部所在镇反映情况,但并未得到妥善解决。在相关部门的建议下,今年5月,郭某向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主任赵杞指派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晓军、陆迎春为郭某的代理律师,为她讨要补偿金。

 

代理律师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原来,朱某听说自己可能面临数十万元的赔偿款,已经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注销了个体加工部。而朱某户籍所在地的房子已经拆迁,安置房还未建设完工,“和尚”跑了,“”也没了,给案件的处理带来麻烦。无奈之下,代理律师只能先帮助郭某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障碍程度鉴定。经过鉴定,郭某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五级。

 

拿到鉴定,代理律师又搜集了郭某和朱某之间劳动关系的各种证据,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朱某支付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各项赔偿金共计41万余元。

 

因个体加工部被注销,而朱某又不见踪影,仲裁申请书无法正常送达,仲裁申请书、开庭通知书、仲裁裁决书都只能通过媒体进行公告送达,增加了维权成本和郭某等待的时间。直到9月底,仲裁委经缺席裁判,裁决朱某向郭某支付33万余元赔偿金。

 

虽然裁决书已经下发,但因朱某至今仍未露面,郭某还是没能拿到赔偿金。

 

目前,代理律师已经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郭某何时能拿到赔偿还是个未知数。

 

律师解析工伤纠纷难处理,劳动者打工要多个心眼

 

近年来,工伤事故纠纷类案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居第三位。因工伤认定需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且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劳动者缺乏有力证据、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此类案件很难处理,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此类援助案件中,最久的历时三年半才处理完成。

 

律师提醒劳动者,就职前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避免发生工伤后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卡在“劳动关系”这一环节上。即便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有意识地搜集能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门禁卡、食堂饭卡等,为自己维权增加胜算。

 

同时,律师建议劳动者要多个心眼,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小规模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向人社部门反映,以便人社部门执法人员在日常的劳动保障监察中对这类单位进行重点关注,降低老板失踪之类问题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