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餐桌”实为农村养老可鉴样本

17.09.2018  16:48

康庄镇刁千营村距离北京城区110多公里。进村左拐,一处12间大瓦房内阵阵笑声。这里是村里的老年餐桌,张玉华是这个餐桌的发起人。成立两年半,餐桌为老人们免费提供午餐,每天中午近百名老人齐聚一堂,一起吃饭。这里也是张玉华家闲置多年的老房,她自掏腰包40万元建起了老年餐桌,由村集体负责日常运营,张玉华分文不取。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1.5亿人,其中有六成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可以说是“未脱贫人已老”。他们没有完整的社会保障系统,因而只能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条件好坏,主要视他们的个人积蓄、子女经济条件和与家人融洽情况而定。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不愿给已有巨大家庭负担的子女再添加负担,经常是饥一餐饱一顿。如此情况下,北京一村级组织,与爱心人士共同推出“老年餐桌”,为村里近百名老人免费提供午餐,可以说是农村养老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

对农村留守老人来说,若进养老院,每月至少需要1000多元的费用,对自己和子女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老年餐桌”,老人除了可以享用免费午餐,还可以日常与邻居们热闹相聚,实现“零成本”互动。对于村组织而言,“老年餐桌”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对较低。同时,机制灵活、操作方便,是另一大好处。特别是,享受“老年餐桌”,提高了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有了生活上的互相照应、心理上的互相关爱,还在精神生活上得到充实,使他们的晚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然而,对于“老年餐桌”养老模式的具体管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饮食安全责任的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到底应该适用哪一套办法,目前仍不明确,这为“老年餐桌”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埋下了隐患。可见,从长远来看,虽然“老年餐桌”是一种群众自愿、政府扶持、爱心人士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农村资源,为留守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如何为农村“老年餐桌”模式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换言之,兴办“老年餐桌”,实为农村养老可鉴样本。因此,必须纳入农村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首先,政府应实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帮扶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老年餐桌”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农村医养结合,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老年人结对子,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特别是推动农村“老年餐桌”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不断完善和提升“老年餐桌”模式,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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