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闹离婚把房给了外孙女 八旬翁把她们都告了

19.02.2016  12:10

  家住南京的李大爷今年80多岁,本该在家颐养天年的他这两年却陷入几场家庭纠纷中。先是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伴要跟他离婚,离婚诉讼中,他又发现,夫妻俩共同的房产被老伴王大妈过户给了外孙女。年迈的李大爷为了要回房子,又把老伴和外孙女告到法院。秦淮法院受理该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房产过户协议无效,恢复到王大妈名下。

  第一幕:离婚

  携手大半辈子

  老伴觉得过不下去了

  80多岁的李大爷是个老南京,50多年前,他跟王大妈结婚。婚后,夫妻俩生了3个女儿。

  如今,两老本到了享子女福的年龄,却因为几场家庭官司烦透了心。原来,2003年,两老在秦淮区买了一套房子,产权挂在了王大妈名下。2012年开始,这对老夫妻俩闹起了矛盾。2014年,王大妈觉得跟李大爷过不下去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在法院审理两老的诉讼离婚案件中,李大爷发现,夫妻俩共同的房产竟然已经被过户到了外孙女名下。李大爷称,房子产权登记在王大妈名下,房子过户的事他一无所知。他觉得,老伴和外孙女串通,拿走了房子。于是,他又到法院起诉,要求外孙女返还房产。

  第二幕:起诉

  房子过户给了外孙女

  李大爷打官司要房子

  李大爷起诉称,房子是他跟王大妈的婚姻共同财产,却被王大妈偷偷过户给了外孙女,他很不满,觉得损害了他的权益。而且,在起诉前,他曾经多次跟家人商量把房产恢复到王大妈名下,都没成功。

  被亲外公告上法院,小林表示,不存在外公所说的恶意串通。房子过户给她时,她在外地上学,家里人跟她说外公外婆要把房子过户给她,她才回家办的手续。

  王大妈认同小林的说法,她表示,把房子过户给小林是家人一起商量的结果,李大爷也知情。而且,当年买房子的钱是小林的母亲出的,如今他们夫妻俩年事已高,这才决定把房子回赠给小林。

  第三幕:判决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私自转让无效

  在跟王大妈的离婚讼诉中,李大爷要求,把过户给外孙女小林的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也是引发第二场官司的原因。

  法院经审理查明,虽然房产登记在王大妈名下,但确实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王大妈没经李大爷同意,就跟小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把房子过户给了小林。事实上,合同上所写的60万购房款,小林并没有支付。法院认为,在李大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也有份的房子转送给了外孙女,侵犯了他的权益。而且,小林也未支付任何房款,不构成善意取得。最终,法院判决,王大妈与外孙女小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生效10天内,房屋产权登记要恢复到原来的状况。

  现代快报记者姚茜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