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就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提出要求

19.12.2014  12: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日前,苏州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提出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四个方面意见:
  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尤其对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层面突出问题,要完善相关政策。二是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落实《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并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在风险评估中的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一律引导至法律途径解决。四是实行经常性教育疏导。利用进村入户、蹲点调研、政务微博、民生微信等方式方法,教育和引导群众。五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优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一是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加强“信、访、网、电”等各类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的协调管理, 推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快捷高效集中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二是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走访机制。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级市(区)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镇(街道)每个工作日都要安排一名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每周设立群众接待日。三是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健全联合接访工作运行模式。四是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五是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推广“村民议事厅”、“民情日记”、“村民联系卡”等群众参与决策的有效方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二是健全信访信息预警研判机制。做好信息预警及处理工作,坚持完善信息分析研判例会制度。三是健全多元处理化解信访问题机制。按照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工作标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以及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创新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方式方法。四是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完善“五部门六联合” 督查督办机制。五是健全法制保障机制。将《信访条例》纳入全民普法范畴,提高全民依法信访意识;积极推进诉访分离,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强化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发挥,将“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原则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归属原则,推进责任落实。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重视塑造先进典型,凝聚传递正能量。四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重视信访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明确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突出问题久拖未决的,严肃追究责任。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