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意见征集满月 南京企业布局迎"洗牌"

04.02.2016  12:05

  去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处于“风口浪尖”的P2P行业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近日,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限已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网贷企业进行了怎样的调整?南京互联网企业提出了哪些意见建议?记者进行了采访。

  监管条例正式出台将引发行业“洗牌

  据统计,去年网贷行业成交量、贷款余额和投资人数均迅猛增长。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去年底全国网贷运营平台已达2595家,相比前年底增长了1020家,同比增长65%,绝对增量再创历史新高。去年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前年增长288.57%。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已达4394.61亿元,相较前年增长幅度为324%。预计今年底,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可能超过1.5万亿元。

  在迅猛增长的同时,人们对P2P理财的担忧也不断加深,不少人对网贷行业的安全性产生怀疑。

  “许多P2P平台的危机,恰恰来自于行业的迅猛增长。”365网旗下的网贷平台安家贷总经理李晓羽表示,监管办法的出台,其实对网贷行业是重大利好。《办法》从国家法规上肯定了网贷行业对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积极作用,条文内容也体现了监管层平衡创新和监管的思路,为创新保留了空间。“至于坚守底线思维、严格把控风险,则必然会使很多不合规的问题平台被整顿清洗,行业将向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他说。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也认为,监管办法正式出台后,将改变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洗牌”有利于迎来良性发展,尤其是具有银行背景的平台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部分平台提前行动,适应未来监管要求

  虽然《办法》还未正式出台,但南京一些P2P平台已经针对相关条文,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以保证业务符合监管要求。

  李晓羽介绍,安家贷建立了出借人分级及投资限额锁定制度,根据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级,提供相应的策略与投资管理建议;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大额可疑交易检测制度,配合监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明确借款用途,贷后跟踪管理等。以此来应对监管办法对于“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的严格要求。

  周治翰认为,监管办法在对信息披露、投资人保护、风险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规定了负面清单,给予了融合创新较大的空间。“目前开鑫贷在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比较符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未来,我们将根据《办法》及后续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认定等方面的工作。”他说。

  建议部分监管条文应更明确清晰

  记者了解到,在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期内,我市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根据实际操作经验,提出一些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建议,并向监管部门做了反馈。

  例如,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平台不得“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对此,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认为规定过于严格,建议进一步明确,哪些宣传和推介方式和范围是不允许的。“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募集远比网络借贷范围更小。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仅仅规定私募基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并未提出实名制要求。”我市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认为。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要求平台披露“借款逾期率”、“借款坏账率”,周治翰建议,应明确统计口径。因为目前各机构对于“借款逾期率”、“借款坏账率”的统计口径不同,计算标准不透明。如标准不统一,披露的信息就不具备可比性,不利于风险甄别,反而可能误导投资者。(查金忠 张晓露)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