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生态平衡需除盗版毒瘤

25.02.2015  12:35
  【核心提示】

              当今,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信息化社会生产与生活的各个领域,互联网已经与视频产业融合,形成了网络视频版权生态。

            网络视频版权生态维系亟须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一方面,网络视频网站版权内容投入巨大,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是维系版权生态的基础;另一方面,网络盗版损害视频网站利益,阻碍网络视频版权生态的良性发展。

            导致网络盗版猖獗的原因众多,治理网络盗版问题需要多方合力。构建以权利人为“维权源头”、以法律法规为“维权基准”、以司法行政为“维权两翼”的立体维权体系,是维系网络视频版权生态健康有序发展的多元治理良方。

     网络视频行业的正版化是维系行业版权生态良性发展的核心,只有最大限度降低网络盗版的不良影响,才能实现行业版权生态各个参与方的共赢。然而事实上,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始终伴随着网络盗版的阴影,产业竞争虽有“春秋战国”混战局面,却无“儒释道法”之风,因此,若要形成完善的版权生态环境,必须先彻底清除盗版之毒瘤。

     竞争加剧版权价格高歌猛进

     随着国内网络视频行业的竞争加剧,视频版权的价格不断攀升,正版视频网站版权运营压力持续增加。自网络视频产业形成之后,各大正版视频网站均加大了在正版视频版权上的投入,直接导致网络视频版权价格一路高歌猛进。

     从2009年开始,一部影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从几万元飙升到现在的几千万元,短短几年间价值翻了1000倍。2008年经典剧集《潜伏》的网络版权仅为每集1万元;2009年,《大秦帝国》每集的网络版权费升至2.5万元,被视为“天价”。2010年,新《三国》单集网络版权卖到了15万元,新版《红楼梦》每集高达20万元,新《西游记》的网络首播权单集则定槌28万元。2011年网络版权价格继续飞涨,《甄嬛传》独家版权卖出2000万元的价格,随后《宫锁珠帘》的网络独家版权价格飙升至3000万元。此趋势同时还蔓延到综艺节目的网络独播权。2012年,第二季《中国好声音》的网络独播权价格达到了1亿元,2013年腾讯视频以2.5亿元高价购买了第三季《中国好声音》独播权,创下视频网站购买综艺节目版权价格新高。

  内容传播难以有效控制

        大部分网络用户不习惯为网络视频直接付费,于是我国网络视频产业走出了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道路,即用免费策略增加用户体验和扩大用户基础,不直接向用户收取网络视频版权费用。

          不论是优酷土豆、乐视、酷6网等分享型视频网站,还是爱奇艺、腾讯视频、搜狐视频等门户型视频网站,虽然还都在向综合性视频网站转型,但均未将向网络用户直接收取视频版权费用作为主要的赢利方式,而是主要通过广告收入和会员服务等方式覆盖运营成本。庞大的用户规模与增量,促使网络视频网站不断刷新版权内容购买的价格,大多视频网站虽然处于亏损或者勉强赢利的状态,但他们仍然每年加大采购正版视频的投入。

            只有在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下,网络视频网站才得以通过正版化的版权内容赢利,用户才得以在持续优化的网络视频平台体验中获益。事实上,我国网络盗版问题一直是阻碍网络视频版权生态良性、有序发展的顽疾。虽然网络视频版权生态各方都在积极治理网络盗版问题,但依然屡禁不止,并不断发展。尤其表现在,网络盗版技术丰富多样,特别在云计算、P2P等新型技术被违法用于网络盗版的情况下,原始版权方以及正版网络视频平台更加难以有效控制版权内容的传播。

            网络盗版三大成因

            网络盗版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盗版网站从网络盗版侵权中获益丰厚,在利益驱使下不断铤而走险。从早期的视频分享网站间接侵权,到各大视频网站互诉混战,再到集体打击视频盗播、盗链,网络盗版屡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网络盗版者以近乎零成本盗版正版网络视频平台版权内容,通过广告等方式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

     第二,现行法律关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方式缺少灵活性,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标准偏低,侵权损害赔偿缺乏明确的计算标准,并且没有引入惩罚性赔偿标准。我国的《著作权法》修订应注重平衡三种计算方法的适用序位,精心雕琢“实际损失”与“侵权获利”的考量标准,全面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定赔偿制度,特别是要尽快明确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以及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

     第三,尚未建立多元治理的立体维权机制,在面对复杂侵权的情况下维权乏力。网络盗版具有技术手段复杂化、多样化,侵权时间片段化、临时化的特点,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侵权证据的取得与证据公证固定具有一定的难度。并且,网络盗版的治理是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包括立法、司法、行政以及权利人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而目前除却专项行动之外,上述多元主体在多数网络盗版案件中缺乏常态化的有效沟通协调。

          盗版致版权生态畸形发展

   盗版网站侵权使用正版视频内容,分流正版网络视频网站用户流量,导致正版网络视频网站从版权内容中直接以及间接获益能力降低,并损失了服务器与带宽资源。

     首先,正版网络视频网站投入巨资购买的版权内容被盗版网站零成本使用,用户可以从盗版网站直接免费获得视频内容,这导致正版网络视频网站从版权内容上直接获益的能力降低。

          其次,盗版网站分流了部分用户,而这势必造成正版网络视频网站流量减少,直接影响广告主在正版网络视频平台上投放广告的意愿与价格,实际上使得正版网络视频平台从版权内容上间接获益的能力降低。

          再次,众多的盗版网站通过盗链技术,直接在盗版网站上播放正版网络视频网站的版权内容,在技术上,直接利用正版网络视频平台花巨资购置的服务器与带宽资源,严重侵犯正版网络视频网站的版权利益与其他商业利益。

          近些年,正版化逐渐成为主流视频网站的共识,但视频网站版权纠纷仍然数度成为行业热点,视频网站正版化之路迷雾重重。2010年,优酷起诉酷6,酷6起诉土豆,优朋普乐起诉迅雷,乐视起诉悠视,中国网络视频行业重新陷入风起云涌的版权混战。2011年,土豆起诉优酷侵权《康熙来了》,索赔1.5亿元,优酷随即反击,在京、沪两地对土豆提起版权侵权诉讼。2014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恶意盗版的快播公司开出2.6亿元罚单。

    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网络盗版已经成为网络视频版权生态维系的最大障碍。我国网络视频产业的发展正在遭受网络盗版之痛,众多的正版网络视频平台长期因网络盗版的存在而业绩增长乏力,长此以往势必造成我国网络视频版权生态的畸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