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也能公证 微信号迁移、淘宝店继承已有尝试

24.12.2017  07:55

  23日,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举办第四届“公行天下”主题活动,交流最新公证理论研究成果,发布年度“江苏省十大公证案例”和“江苏省十大公证案例提名奖”。

  此次主题活动,有49篇优秀论文入选江苏省公证研讨论文集公开出版。其中,常州公证处李强国的论文《网络虚拟财产公证初探》引起关注。李强国说,游戏账号及其中的角色、物品、货币、点卡等,QQ号、电子邮箱、微博、微信号等网络账号,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以及淘宝等网络购物账户,域名、网上商店及其他具有价值的网络虚拟物等,都可纳入网络虚拟财产。近年来,公证行业在微信公众号迁移、淘宝店铺的继承以及保全证据等领域进行有益尝试和探索。公证机构应采取开放的态度,对与网络虚拟财产交易、转移、保护相关的事项和事务都应大胆进行尝试。

  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许建彤介绍,由省公证协会牵头,常州公证处和无锡锡城公证处已经共同起草《网络虚拟财产公证业务操作指引》,这在全国属率先之举。《指引》对虚拟财产的定义、虚拟财产公证的种类、管辖、原则以及全面开展网络虚拟财产公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较系统研究,以推动和规范网络虚拟财产公证这一全新公证业务。

  今年的江苏省十大公证案例囊括继承、合同协议、保全证据等公证主要业务类型。既有服务民生热点问题的,又有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起死回生的,还有参与协助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上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无锡市公证协会选送的公证员远赴河南太行山区利用无人机拍摄项目施工现场,最终成功保全证据的案例,是公证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方式上的新探索。这种方式有效解决取证对象面积大、数量多等实际问题,既达到办证目的,又提高办证效率。   (任松筠 邢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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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