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先提价再促销 消费者可投诉商家价格欺诈

01.12.2015  12:07

  “双十一”网购的东西刚刚收到,“双十二”狂欢购物又要来了。昨天下午,南京人大网站举行“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邀请了部分南京市人大代表、市商务局、工商局和电商协会负责人等8位嘉宾,与广大网友就“网购”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对于一些网购热点问题,专家们进行支招。你知道吗?网购先提价再促销,已经违法,可以截图进行维权;网购协议中“订金不退”也不合法。

   一组数据

   双十一南京网络交易额超58.2亿元

  今年“双十一”购物节,南京情况如何?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新街口商务商贸街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徐曙光介绍,据统计,今年“双十一”当天,南京本地约15000家店铺参与电商狂欢节。截至11日24点,南京市网络交易额超过58.2亿元,增幅达到300%以上。

  根据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今年“双十一”当天,主要电商企业产生快递物流订单4.6亿件,同比增长65%。11月11日当天,江苏邮政、快递企业揽收快件量达1400余万件,南京邮政和南京速递包裹量超过18万件,日投递量全省第一,日寄发量全省第二。

   今年南京查处网上假冒伪劣案件58件

  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之熙介绍,工商部门也在对网络平台重点监管。今年抽检了370批次,查处假冒伪劣案件58件,涉案金额414.5万元,罚款入库86万元。其次,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行政约谈,每年“双十一”等重要时机,都会组织平台商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合同条款,把好商品质量关。近三年,处理网络消费投诉达到3.5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

   热点关注

   1.网购送的赠品也可以享“三包

  网友:网购时,商家促销赠送一个小家电,用了不到半个月就出质量问题,赠品能享受“三包”服务吗?

  南京新街口商务商贸街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徐曙光:《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赠品就应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提供“三包”服务。他建议网友可以凭购物凭证向电商提出“三包”服务的要求。

   2.先提价再促销,可凭截图维权

  网友:“双十一”期间,一些购物网站在售商品单价提高或提早几天取消促销价,虚构低价折扣促使消费者在“双十一”当天购物。商家先提价再促销,怎么维权?

  市人大代表、德基广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铁民:先提价再打折违反《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消费者在重要的节日,特别像“双十一”可以对特别关注商品的价格,事先进行截图留证,若出现虚构低价促销的现象,消费者可将截图反映给相关部门投诉商家的价格欺诈,采取维权行动。

   3.网购协议中“订金不退”不合法

  网友:“双十一”网购时发现协议中有“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条款,商家这样做合法吗?

  六合区竹镇镇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大泉村副主任唐庆岭:网购格式条款当中,提到的一些订金不退或者一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都是违法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赵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