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闻广播》全国首部绿色建筑地方法规7月起在江苏实施

30.06.2015  12:22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国内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今天(29日)下午,省人大、省政府在南京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副省长张雷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台记者姜奇卉的报道:

相对于传统建筑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高能耗,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截止目前,全省已发展绿色建筑项目710项,面积7536万平方米,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据初步测算,我省发展绿色建筑仅节能一项,“十二五”期间就可以节约130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节能目标的五分之一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

【出录音】据测算,我省每新增1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将直接拉动50亿元以上增量投资,有望撬动上千亿元的绿色建筑市场,带来强大的产业推动力。【录音止】

此次出台的《条例》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就是对新建民用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明确提出强制性的基本要求。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没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出录音】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或者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出录音】

值得一提的是,连日来我省遭遇空前强降水,城市多处小区出现积水现象,为此,《条例》也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比如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都要建雨水收集系统,也就是给小区建一个蓄水设施。

除了硬性的规定外,《条例》中还有很多鼓励措施引导绿色建筑的建设使用。比如,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等。

2015年6月30日《江苏新闻广播-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