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展改革委秉持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08.03.2016  08:36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扬州市在经济新常态下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扬州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进生态财富和物质财富的同步积累。

  一、强化载体建设,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认真谋划“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路径,编制完成《扬州“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二是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构建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等六大任务,先行先试,探索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稳步推进国家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推动首创集团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一期项目投入运营,启动建设二期项目。三是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化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园区资源产出率及循环经济关联度;同时启动市级工业集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制定市级工业集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在全市38个工业集中区中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园区先行试点。四是支持循环经济重点园区建设。引导环保科技产业园进一步提升静脉产业发展水平,构建和完善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一系列循环经济产业链,做强汽车拆解、建筑废弃物等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产业;同时加快培育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与环境工程服务等动脉产业。在高邮规划建设苏中循环经济产业园。五是发挥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宣教功能。依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以及环保科技产业园、化工园区2个省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和参与程度。六是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指导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分批接入省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各园区产品、物料等数据信息的在线实时交换。七是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扬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重点解决秸秆收集难题,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

  二、强化项目建设,增加生态资产总量。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全面推开“科学谋划空间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建立生态文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八大重点工作,探索淮河流域跨市域生态补偿合作项目建设。二是推进生态中心建设。启动扬子津科教园生态中心建设,全市十大生态中心再开工一批水系疏浚、湿地扩容、绿化扩容、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全年新增绿地2800亩、湿地2500亩,生态用地占比、生态廊道绿化率、森林湿地覆盖率、水质、土壤质量等生态指标显著提高,进一步积累生态中心的绿色财富。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园林景观、林下种植、花木苗圃项目,进一步彰显各生态中心的地域特色。实施“旅游+”  、“体育+”  、“文化+”行动,提升生态中心的社会公益功能。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生态中心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和运营机制。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二氧化碳减排。一是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体系。进一步扩大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直报企业数量,逐步构建覆盖全市域、涵盖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监测体系。二是加强减排目标考核。将温室气体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三是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稳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单位筛选、碳排放数据盘查、配额分配、报告核查制度建立等工作,鼓励企业进行碳资产开发,自愿参与减排交易。四是争创示范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低碳试点建设,探索二氧化碳减排的新技术、新机制。

  四、强化总量管控,规范优化能评流程。一是发挥能评关口作用。新增产能项目除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外,还要考虑对全市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影响,适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启动能评验收工作,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和相关评估咨询机构列入节能评估审查“负面”信用清单。同时探索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用能限额标准下的建设项目用能权制度。三是提高能评工作效率。对新建项目按能源消耗量和行业类别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简化低耗能项目的能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