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职工怀孕8个月被辞退 维权4年终获赔偿

07.03.2016  16:17

  2月24日,一位在南京工作的女职工印某向雨花法院审监庭法官米玲、执行局法官徐正松送来锦旗,感谢该院审判及执行法官解决了她心中的一块心病,让她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而锦旗上写着:“热心为民保障妇女权益,坚持不懈维护法律正义”。

  原来,事情发生在2012年4月,怀孕已8个月的女职工印某被用人单位南京某通信技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并私下停缴其社会保险,导致印某没有工资收入、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后期产检费用及生产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

  随后,印某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没想到的是,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时间。

  因用人单位就该案关键事实向其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历了一审、发回重审、二审程序。承办法官米玲一直关注该案的进展,常常打电话询问该案进度,在得知所涉案件二审终审判决生效后,将自己休产假的时间延后,及时安排庭审,在自己生产前一周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印某。印某非常感动,感谢法官这么关心自己,保障妇女权益。

  该案上诉后,一审判决被维持。但是,执行又是另一个难题。想尽快拿到赔偿还是遥遥无期。执行承办法官徐正松经多方努力查找,发现用人单位已经搬迁,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困难重重。

  承办的执行法官徐正松坚持不懈,通过将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方式,终于说服其履行判决义务,在2016年春节前将钱亲自交给了印某。

  等了四年终于拿到赔偿后的印某激动地说,“我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有想到法院给了我一个圆满的结果。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