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受到基层和媒体点赞

11.10.2016  00:36

 

  《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办法(试行)》自2016年8月15日施行以来,得到了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和媒体的好评。 

  《实施办法》的出台,重在引导基层统计执法人员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更多地采用简易程序,从而缓解基层案多人少的困境,达到通过行政处罚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目的的社会效果。《中国信息报》9月27日第7版“基层有感”栏目,刊登了南通市港闸区统计局周志兵撰写的《简易且到位执法效果好——浅析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统计行政处罚》一文,从“人员到位:专业人员+法治人员”“主体到位:原则性+灵活性”“程序到位:规范性+公正性”“细节到位:逻辑性+完整性”四个方面谈了他们的切身体会和肺腑感言。南通市港闸区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积极推行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值得全省统计执法机构学习。 

 

     

 

来源: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