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淳化街道统计科“点对点”开展统计法制宣传

08.05.2015  19:45

为使统计普法更具针对性、实用性,江宁区淳化街道统计科创新宣传思路,优化宣传方法,细化宣传对象,让统计普法更具个性化,有效弥补了大众化、广普式宣传的不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统计工作地位。

一是借助对抽样调查单位、监审单位、新增统计调查单位上门送达“统计事务告知书”的契机,向调查对象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统计调查事项宣传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把具体的统计调查事务和抽象的统计法制宣传相结合,使调查对象相关人员更易理解、接受,不易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借助月季度地区经济形势分析,向领导和部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针对月季度街道发展的各种量化指标,尤其是暂未完成进度的指标,向领导和部门解释指标的统计口径、取数方法、计算方式等,并配合宣传相关的统计法规规定。这样不仅很好地解释了统计指标的内涵,更增强了领导的统计法律意识。

三是借助调研、走访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利用到“四上”单位调研、记账户走访时机解释上报统计报表的方法制度,督促其实事求是上报数据,说明虚报、瞒报的危害及统计处罚的相关规定。在“拉家常”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潜移默化了调查对象责任人的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