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区国税局“三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5.11.2016  01:34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后,栖霞区国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抓好学习贯彻,有效推动全面工作。
  一是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学。该局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增强大家“四个意识”,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和责任担当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引导大家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税收事业多做贡献。
  二是结合制度建设明职责。党组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国税工作实践,根据《问责条例》中关于构建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责任体系的要求,组织制定了《南京市栖霞区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明责清单》,将《问责条例》精神贯穿规范和制度制定的全过程,传导“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纪律意识,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三是结合督查整改抓落实。针对《条例》中明确的六种问责情形,区局认真开展自查,抓好整改落实,以严格问责促进责任担当,上半年开展了“上挂、下派、借调党员组织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把自己摆进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引领带动“最大多数”,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