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经理发财梦破 被滨湖检方起诉并获刑

06.12.2014  11:40

  沈某今年三十出头,是江苏无锡某地产楼盘的销售经理。前几年房地产一路走高,沈某凭着一张巧嘴,深得领导和客户的信赖。营销颇有成绩的他还嫌来钱太慢,伙同同事徐某、孙某,想出了先为公司制定奖励措施,再利用中老年女性客户贪小便宜心理,从中钻空子揩油,损公肥私的“妙招”。 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对沈某、徐某、孙某提起公诉,2014年11月7日,3人分别被滨湖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九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8月,公司新开了楼盘,销售人员不足,为鼓励员工努力挖掘客户资源,就让客户经理制定激励措施。沈某提议的“以老带新”奖励措施,让领导十分满意:由销售人员联系已在公司购房的老客户,鼓励带新客户来买房,协议签好后,公司就给老客户相应的现金奖励。奖金多少视新客户购买的户型价格而定,从5000到100000元不等。制定政策本为刺激公司房产的销量,但沈某有自己的“小九九”。他找到与自己同任销售经理的徐某,聊起从中损公肥私的方法,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尽快行动。

  由于活动计划是沈徐二人制定完善的,自然对其中的可乘之机了如指掌:一笔销售是否属于“老带新”,完全是由销售经理签字说了算,其他手续再一一造假,数万元奖金便唾手可得。只是还缺少一名一线销售员的配合。两人商量后,决定选择不久前由沈某亲自招录的新员工孙某,因为孙是追随沈而来的老部下,售楼经验丰富不易出错,且3个都是男人,沟通也方便。3人约好骗得的赃款给老客户10%,孙分得20%,剩下的沈徐二人平分。

  半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新来的销售员王某卖掉了一套100平方以上面积的房子,沈、徐立刻找到孙,让他从老客户中寻找目标。孙找到关系较好、为人随和的刘阿姨,告诉她,只要来公司签个字领下钱,就能分得一成好处:现金800元,实际就是冒充带新客户来买房的老客户。刘阿姨听说有钱拿就答应了。沈某大笔一挥,在购房资料中的特殊价格申请表备注上“本套房源为老带新介绍”,让刘阿姨在老客户推荐确认单上签字,销售员落款是孙某,销售经理写的则是徐某的名字。沈某凭单子找财务和总经理层层审批,二周后,打电话让刘阿姨来拿钱。取得税后8000元现金后,刘阿姨依约拿走800元,剩下的就落入三人的腰包。

  第一次就如此顺利,3人胆子更大了。不久,销售员丁某卖出一套大户型的“空中别墅”。如果继续造假,就能拿到税后4万元的奖金。3人喜出望外,连忙如法炮制,由孙找到老客户赵老太冒充,填申请单领钱。当财务经理提出赵老太没带身份证复印件时,唯恐夜长梦多的沈某立刻让孙从赵的购房资料中找到。成功取得赃款后,沈用1000元打发走了赵老太,每人分得了一万多。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3人弄虚作假骗取公司奖金的事情被其他销售员知晓,并报了警。在公司的催促下,已经离职的三人先后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出赃款。(郭筱琦 曾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