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江苏经济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出炉

07.03.2021  08:41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旨在进一步优化完善经济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领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与之前版本相比,2021年版的指标体系一级指标由原来的七大项(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开放水平、绿色生态、集约协调、贡献共享和改革创新)调整为五大项(经济发展、开放水平、创新驱动、生态集约和统筹协调);二级指标由原来的46项调整为32项。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指标体系引用借鉴了商务部与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能够更好地体现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对开发区工作的最新要求,强化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发挥,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责任担当,强化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

  “此次新版考核评价指标紧扣国家最新要求,同时结合了江苏省经开区的发展特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沈吟龙说,既衡量经开区的经济体量,也考虑到了发展质量和结构;既关注正向指标,同时也关注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约束性指标,非常全面。

  新指标体系着力推动全省经济开发区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为全省稳外资稳外贸提供坚强有力支撑。“此次修订完善的经济开发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围绕新形势、新任务,设置了不少新指标,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数量首次出现,首次设立了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及占比、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污染物及碳排放量等体现‘双循环’‘碳达峰’最新发展战略的指标。”泰兴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王仁志说。(记者 邵生余 丁茜茜)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