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创新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让“政策阳光”普照“寒门学子”
中国江苏网4月21日讯(通讯员 董鑫 许文浩 记者 罗鹏)记者近日从扬州大学文学院获悉,针对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蛋糕”引发“主动贫困”的现象,在全国统一的资助政策文本指导下,该院研究设计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政策文本填写指南尝试,解决在高校资助政策执行中的认定之“难”,保证资格认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创新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源于该院的一项调查报告。报告里提到,去年底,江苏、贵州、天津等省市相继公布秋季普通高校学费新的执行标准,大学学费大幅提升,部分省份平均涨幅高达50%,有些专业甚至达到76.7%。而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年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指出:1989年至今,中国大学学费增长了至少25倍。现在供养一个大学生需要一个城镇居民4.2年的纯收入,需要一个农民13.6年的纯收入。
因此,从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高校资助模式。同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构成了高校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调研组组长杜冰越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伴随着国家资助“政策蛋糕”的发酵,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主动要求通过认定进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有所改善的学生主观上却不愿退出资助政策系统的“主动贫困”现象产生,导致有限的政策资源没有完全用到“寒门学子”身上,严重浪费国家本就有限的救助资源。
“学校对于全国统一的政策文本,可结合本省、本地的实际情况,对政策文本进行全新或更加精确的诠释,尤其是在语义表达上的模糊性措词、政策目标模糊、执行责任模糊、判断规则模糊以及评估标准的模糊等。”该院党委副书记刘佳表示,学校应该能动地使用、解释和遵从政策文本,同时也创造性规范现有的认定政策体系,将其精确性意图自上而下地传至各层各级的具体执行环节,弥补各种因文本解读带来的理解分歧和执行变形,形成认定政策系统执行的明晰路径,严防“主动贫困”者挤占“寒门学子”资助名额现象的发生。
对此,该院研究者设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估指标体系以及政策文本填写指南,尝试解决在高校资助政策执行中的认定之“难”。评估指标体系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占测评比重的70%;第二部分为“民主评议”部分,由班级组织开展,占测评比重的30%。测评结果由两项分数相加所得,以积分总和的方式呈现出困难情况的可比差异,原则上分数高的同学优先考虑受到资助,减少执行中“模棱两可”、“主观臆断”以及“相对贫困”等复杂理解带来的标准模糊。
“贫困是把双刃剑,贫困可以锻炼人的意志,更能使人自强不息、坚韧不拔;贫困也可能引发人的心理问题,使人产生自卑、多疑、焦虑、孤僻等心理障碍。”对此,刘佳表示,对贫困生们进行心理扶助是教育者们不容忽视的命题,扶贫先扶志。“高校可为贫困生提供充分的社会支持和一定的政策倾斜,尤其是在发展能力建设和就业帮扶方面给予科学指导,无差别化、话语机会、社会资本积累、心理建设等。”刘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