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法治之网,让防疫成为自觉

17.04.2022  20:12

   我省多地出台新规明确要求佩戴口罩、使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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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南京市公安局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近日,我省多地接连作出决定、发布典型案例,对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提出明确要求。

  疫情防控是总体战,法律不能缺席。早在2020年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随后多地市级人大也通过相关决定、决议,为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今春我省新一轮疫情发生后,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多地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新的细化决定。4月7日,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次日,连云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使用场所码(大圣码)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个人、单位相关防控义务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最新作出的决定中,对戴口罩、使用场所码作了明确要求。

  地方人大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将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作为“重大事项”,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姜健道出背后考量:当前全球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出台相关决定有助于以最小代价来实现最大防控效果。

  疫情防控实际也呼唤更严举措。“本轮疫情发生后,我们发现基层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风险隐患和问题53个,绝大部分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但部分居民的配合意识和防护意识仍有待提高,一些场所查验健康码、场所码形同虚设。”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说。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柏松也认为,戴口罩已成为共识,但还需进一步规范使之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常州市委书记陈金虎高度重视,要求加入使用场所码,促成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出台疫情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

  此外,相关决定有利于树立全民防控鲜明导向。许玲表示,戴口罩、刷场所码是常态化防控中最经济有效便于操作的措施。以小切口、“小快灵”的方式作出决定,既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需要快速出台,也有利于直达公众,便于公众了解执行,很快达成社会共识,使决定更有实效。

  常州警方4月10日通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依法查处15起未按照规定使用场所码的案件,包括场所未设置场所码2起,场所经营者未督促顾客扫码12起,市民不听劝阻拒不履行场所码应用义务1起。其中,李某在常州市三井街道秦岭社区与工作人员因场所码使用问题发生口角,采取拉拽、手持剪刀等方式,威胁社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李某予以治安处罚。

  “我们公开通报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案例,就是希望广大群众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对疫情防控措施有正确的理解,服从国家疫情防控大局,群策群力,严格守法,服从管理,携手战胜疫情。”常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教导员陆天鹏说。

  4月12日,建湖县公安局视频巡逻人员通过监控发现,有两人在盐洛高速建湖九龙口出口附近匝道上行走,当即联系巡逻特警将两人拦下。经查,两人从涉疫风险地区返回,因不想配合疫情防控隔离,准备逃避卡口检查、瞒报行程信息。两人被送往集中隔离点隔离,等待法律处罚。

  “在当前严峻的防控形势下,依然有极少数人明知防疫要求,仍我行我素,违反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传播严重风险,对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破坏、构成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警方查处的违法防疫行为主要包括:故意隐瞒出行轨迹、拒不配合封控管理、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散布谣言等。“对恶意、蓄意、故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我们将重点从严从快查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各地不断出台防疫新举措,如何获得公众理解配合,是当前一项重要课题。

  常州、连云港等地充分考虑特殊人群使用场所码有困难的实际情况。常州市4月11日出台通知,明确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特殊群体,可由亲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为其申领流动追溯(核酸采样)码,下载打印后让其随身携带,以供查验;有亲属陪同出行的也可由亲属出示,同时对乘坐公共交通也规定相应方便举措。连云港市针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特别规定明确替代措施。

  防疫政策既有温度也有力度。4月12日至22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四不两直”专项检查,在6个辖市(区)随机暗查暗访农贸市场、超市、娱乐场所、中小餐饮店、公共交通、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重点检查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是否依法规范使用场所码,并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转交相关部门。(记者 胡兰兰 陈月飞)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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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当前,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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