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江阴市司法局“六强化”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转

02.03.2017  00:45

江阴市司法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开展有序、运转规范。截至目前,该局已培育发展社会组织44个,其中基础型组织37个、枢纽型组织2 个、行业型组织 3 个,专业型组织2个,村(社区)社会组织站点实现全覆盖。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将社会组织发展情况作为机关科室评先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基层司法所年度绩效评价的创新加分项目。确立时间节点,明确社会组织发展的时间、数量和程序。成立绩效评价队伍,专门赴各镇街督查社会组织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投入。 在省厅拨付的12万元社会组织引导资金基础上,另行投入12万元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相关服务。同时,引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益知名人士担任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吸纳社会资金19万元。争取财政资金,2016年全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购买200万元。各镇街道为31家法律服务社提供对接法律服务资金150万。

三是强化部门支持。 与民政局建立对接机制,指派专人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对同类社会组织进行联合审批,去年下半年完成了基础型社会组织31家。积极与有条件的村(社区)对接,青阳镇率先协调相关村为社会组织基层站点提供办公场所、活动设施等硬件保障。城东街道积极协调兴澄特钢集团,以公司法务部为基础,联合集团下属的20多家子公司,成立江阴兴澄特钢法律公益之家。

四是强化项目支撑。 主动与香山书屋、阳光心理服务所对接,商讨项目主题、项目设计,形成“阳光服务心理矫正”“全民阅读全民普法”“法治书屋”“社会组织法律服务”等4个项目。

五是强化法治服务。 今年1月,由市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牵头,邀请在民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采用会员制方式,成立江阴市社会组织法律服务联盟。推荐实力较强、品牌较好、有公益活动基础的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作为首批合作者,为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法律检查和培训,并为全市2000多家社会组织、12.5万志愿者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民政部门把法律培训和检查作为全市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的前置条件。

六是强化职能对接。 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要求对接社会组织服务,与江阴市阳光心理咨询服务所签订服务购买合同。2016年,该所为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讲座40余场,个别心理咨询10余人次,共完成SCL-90生活问卷调查203份,其中安置帮教人员177份,戒毒社区康复人员26份,个别辅导4人计7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发展。大力开展志愿者活动,市级建立普法志愿者大队,镇街、成员单位建立普法志愿者中队,建成社会性群众性普法组织。组织法制艺术团年内演出15场,观众约6000余人次。组织普法骑行队和江阴普法志愿服务队参加全市“为爱行走·普法先行”活动、“法润暨阳·春风行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等,有力提升了社会组织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