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江宁区司法局打造社会组织培训发展“四个+”模式

06.06.2017  22:32

作为试点地区,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根据省厅部署,积极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四个+”模式。目前,该区登记成立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25家,备案86家。社会组织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40件,组织法律咨询活动230场次,承接区级各部门、街道19个项目,获得创投资金等百万余元。

一是司法行政机关主导+专业社会组织支撑。 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负有对社会组织的申请设立、前置审查、管理监督等职责,引入专业的AAA级社会工作机构——南京市红叶社会工作服务社为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建立由高校师资、社会组织专家、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顾问服务团,保证社会组织的整个运作过程都在专业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签约服务。 梳理出司法行政领域6大类34个可由社会组织承接的非执法类服务项目清单,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服务项目、参与公益创投。加大社会组织推广力度,吸引园区、街道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动上门,以签约服务的形式,将矛盾纠纷化解、职工维权、企业风险防范等工作交给社会组织办理。试点以来,该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公益创投、签约服务等形式,已承接多个项目,分别获得创投资金64万元、街道扶持资金30万元、上级引导资金8.5万元。

三是街道服务社+村(社区)工作站。 在街道成立法律服务社,负责辖区内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实行社会组织形象、标识、内设“三统一”和项目、流程、制度、标准“四规范”,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点(个人工作室),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截至目前,该区各类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治讲座90余场次,受益群众近万人。

四是区级孵化中心+街道孵化园。 区级“励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为入驻孵化的社会组织提供登记、培训、设计、专家链接、项目竞标等服务,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为辖区内社会组织提供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登记辅导、项目策划、制度设计、资源对接和跟踪指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