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纪检徐保明二三事:“锥子不能两头尖”

19.06.2015  12:22

  在江苏宿迁市纪检监察一线,“老纪检”徐保明的工作经历让人啧啧称奇。

  就说2012年10月的那次“陷阱事件”吧。一天,一个陌生人找到他在保险公司工作的妻子,提出要做一份长期的养老投资计划。如果这笔业务做成了,他妻子能获得一大笔提成。“妻子回来一说,我马上意识到,这事不同寻常。”徐保明说,果不其然,经过了解,这位前来办理保险业务的人正是违纪人员的亲戚。他立即告诫妻子,要杜绝“变相受贿”。

  凭着正直与操守,徐保明在纪检一干就是18年,参与组织突破大要案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不畏艰险,办案在前

  经徐保明查办的大案要案很多,有些事即便过去了三年五载,还被业内同行津津乐道。

  2010年10月,宿迁市某街道申某涉嫌违纪被调查。申某在当地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很多办案同志对查办此案流露出畏难情绪。徐保明主动请缨,细致调查,锁定证据,启动对其“双规”。之后,徐保明和申某正面交锋,经过了数回合较量。摆证据、讲政策、拼心理,申某终于认罪。

  在很多人看来,纪检干部不苟言笑,但徐保明的脸上却总是挂着笑容。“办案要铁面无私,但对被调查对象也要以人为本,对他们要真诚挽救。”徐保明说。

  几年前,当地一名基层干部蔡某因挪用公款被区纪委查处,但由于自身患高血糖,女儿正准备留学深造,当事人感到生活陷入绝境,拒绝回答问题。徐保明知情后陪其到医院治疗,帮助其女儿办理手续、和其见面谈心。蔡某十分感动,积极配合调查,获得宽大处理。

   诱惑常有,歪念勿生

  在纪委工作,分管案件查处、负责全委财务,有没有过面对“糖衣炮弹”的时候呢?

  “诱惑时常有之,一不小心就容易栽跟头。”徐保明坦言,“可锥子不能两头尖,既然选择了纪检事业,就不能有发财的念头,与民争利的事情更不能干。

  2009年,徐保明兼任工作一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当地洋河镇,当时是洋河镇大开发的前期,土地寸土寸金,房产升值空间很大。当地居委会领导见他们工作条件简陋,就主动提出低价为每人提供一块地皮,留待升值。徐保明坚决拒绝,并告诫工作室的同志:“坚持公正清廉,才能维护纪检监察干部清廉形象。

  “你们办案秉公执纪,真诚待人,俺心服口服。”“徐常委,我的事给您添麻烦了,如果你们审案需要,我愿现身劝说那些拒不交代的人”……每当翻看手机中的这些短信,徐保明直言,这是对自己工作最大的肯定。

   勤廉巡察,阳光运行

  几年前的一天,一名基层干部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查,他正在读大学的女儿闻讯后从外地赶回,站在深夜的寒风中痛哭流涕,不停地问:“爸爸怎么会这样?谁来救救他?”这件事给徐保明触动很大。

  必须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用制度来保护干部。徐保明在区里推行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成立区案件查处指挥中心,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件查处工作实行分片和分组管理;在案件调查阶段实行谈话旁听制,利用办案现场开展生动的警示教育;及时将领导干部履行公务的成本和取得的成果公开对比,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基层重要公务事项监督评价体系,使监督评价主体更加多元化。

  在徐保明的推动下,宿城区“时评+网评”作风建设考核体系2013年上线运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是官员走上经济犯罪的重要原因。”徐保明说,保护干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他的倡导下,宿城区纪委3年前建立了“勤廉巡察”制度,先后对6个重点部门和4个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勤廉巡察,共发现14类37个问题,对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给予5名科级干部党纪处分。(本报记者姚雪青)

  原标题:老纪检徐保明二三事:“锥子不能两头尖

  稿源:中新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