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出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等提名考察办法

23.03.2016  11:58

  新华网南京3月22日电(李嘉佳)日前,经常熟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该市纪委书记程波表示,“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是市委贯彻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决策部署、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为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增强纪委监督权的权威性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全面落实了“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明确了有关政策和要求。一是在提名和考察程序上,明确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以及市直属企业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明确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由市纪委提出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市直属企业纪委副书记由市纪委在听取企业党委、纪委意见后提出人选,并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企业党委配合。二是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三是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提出市纪委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直属企业党委等有关方面,掌握市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抓住了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副组长这个“关键少数”,紧扣了提名考察这个“关键环节”,通过明确选任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领导责任,从制度上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