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约谈十条”督促网络媒体增强责任意识

28.04.2015  20:08

   唐 华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月28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约谈十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约谈十条”旨在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推动约谈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包括商业门户网站在内的网络媒体不断壮大,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但与此同时,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一些网络媒体盲目追求商业利益,放松了对内容的审核把关,不时传播涉及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一些造谣传谣、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破坏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网民对此深恶痛绝,多次向主管部门举报。民之所呼,政之所向,从政策上进一步规范网络媒体行为已是大势所趋。

   近期,网易、新浪因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接连被国家网信办约谈,让网民看到了国家大力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坚定信心,也体现了约谈工作规范化的迫切需求。“约谈十条”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约谈工作将是2015年国家网信办重拳整治互联网空间的重要举措。过去,针对网络媒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主管单位一般只采取处罚的处理方式。这样的弊端是,违规单位可能并没有认识到所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整改措施流于形式,出现的问题犹如病毒般潜伏下来,一遇风吹草动还会冒头。

   因此,在处罚之外,还应该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指明违规单位存在的问题,帮助其树立起更强的责任意识,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进而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年2月,国家网信办约谈网易公司负责人时指出,“网易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导向问题”。而新浪被约谈,则是因为“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网信办也在上述两次约谈中指出,若相关网站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整改期间继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直至依法停止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作为当今民众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渠道,网络媒体理应树立起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而不能一味靠搏出位、靠打色情擦边球、靠混淆视听吸引眼球。我们也希望,经过一段时间的约谈整顿,网络环境能够得以根本改善,未来被约谈的网络媒体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