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背后的百万赌场 姜堰检察:抢红包聚赌违法

06.11.2015  11:20

  初尝甜头

  今年5月,袁某在浙江朋友那里看到玩微信“抢红包”的游戏,感觉很有意思,就加入了一个微信红包群。起初玩一个红包放进2元钱,分成5个小红包,大家一起抢,每次抢得最少的人发一个,如此循环。几天下来,袁某熟悉了游戏套路,但觉得还很不过瘾。从浙江回来,袁某便建立了自己的微信红包群,并制定了新的“游戏规则”,并拉拢一些爱好赌博的人员入群,很快群成员就有了近百人。由于微信系统规定每人每天发红包的限额只有5000元,于是袁某开通多个微信账号,又招聘了吕某等人,专门在群里代发红包。

  

  越陷越深

  根据袁某制定的规则,他本人作为群主只抢不发,每次抢到最少者“接龙”。同时他又规定,下一轮发红包的人不能自己发,而要由他或他的“雇员”代发,并提成一定的费用。为了增强客户黏度、聚集人气,袁某还出了一套类似于彩票一样的奖励机制,如果群成员抽到特定数字,就可以领奖,奖金来自于群奖池,由群主发放。由于“奖金”丰厚,该群气氛十分活跃,每天都能发出二三百个红包,短短两个月的世界,累计赌资金额近百万元,袁某等人则从中抽头非法获利10余万元。

  

  东窗事发

  袁某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好日子很快就到了头。今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市民报警称,本地有人利用微信红包进行网络赌博,参与人数众多且赌资较大。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9月1日,群主袁某和雇员吕某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对其利用微信群实施“抢红包”赌博活动的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官说法

      为何袁某等组织微信“抢红包”会被认定为赌博行为?首先,袁某等人组建微信群并在群里组织实施“红包接龙”的活动,谁抢到红包金额最小,谁就轮到下一个发,这明显是“博弈”行为,与平时亲友间发红包并不一样;

  其次,在这种博弈活动的基础上,袁某等人在每次博弈中都通过坐庄抽头的方式非法获利,这已经是明显的赌博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姜检君提醒大家

  利用微信“抢红包”进行聚众赌博,其手法更为简便,隐蔽性更高,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