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纠纷200万件的背后 江苏司法出了哪些秒招?

06.05.2017  00:11

  5月4日至5日,江苏省司法厅在南京召开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创新工作举措”是本次会议的一大主轴。

  “动动手指点一点”就可以完成调解案件信息的录入,并自动生成各类工作报表和电子卷宗。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在会上展示了一个名叫“人民调解小助手”的智能工作平台。

  这个即将在全省推广的智能工作平台,通过与互联网、手机APP等相连接。该系统分为信息采集、分类调解、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等模块。调解员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在4分钟之内完成调解案件信息的录入,确保调解员做到“即调即录”,同时系统还支持语音输入和拍照上传功能。

  据凤凰网江苏了解,通常调解一件纠纷,需要制作各类卷宗和报表多达40余种,一些调解数据存在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前台与后端对接不通畅的弊端。案件卷宗的电子化无疑是破解这一难题的一剂“良方”。

  这种“互联网+调解”的新模式给看似千头万绪、零零碎碎的基层司法工作带来了一种新思路。

  医疗等领域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劳动争议、物业、医疗、道路交通和消费,是目前社会矛盾扎堆多发的领域,也是目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发力的领域。

  例如在医疗领域,今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独立调解医疗纠纷。其第二十九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学、医学等专家咨询组织,为医疗纠纷调解提供专业咨询。

  据江苏省司法厅的数据,目前江苏省、11个设区市和92个县(市、区)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协会,并全面推广“派驻制”调解模式。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287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1942个,在13个中级法院、199个基层法院和法庭、89%的公安派出所建立了调解工作室。在劳动争议、物业、医疗、道路交通、消费等五大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江苏特色的“3531”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要求县乡村三级调委会“5:2:1”、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职调解员配备要求落实到位,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中,具有法律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员占到70%以上。

  江苏还推行矛盾纠纷排查“格长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下沉到城乡社区,对各种矛盾纠纷隐患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重点排查化解房屋拆迁、劳动社保、环境保护等特定领域的矛盾风险。

  目前,江苏除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外,还积极引进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加入调解队伍。目前,江苏全省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2.5万名,其中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员3700余名。

  自2013年以来,江苏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万件,其中医患、交通等领域纠纷52.6万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000余件。

  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

  凤凰网江苏在会上获悉,完善各类法律顾问制度是今后江苏司法工作的一大“着力点”。

  江苏将推动更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积极开展公证顾问业务,发挥好法律的规划、指引作用”。在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领域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防范风险、避免纷争。

  同时,江苏还将推进建立融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保险理赔、商标管理等为一体的“调解综合体”,构建“一专多能”的多元化纠纷调解体系。引导律师、公证员等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和涉法涉诉信访代理,帮助当事人用法律手段预防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员将进一步专业化、职业化

  此外,培育基础型社会组织、农村新乡贤等加入到社会调解力量中来,也是江苏基层司法工作的一大“亮点”。

  在队伍建设方面,江苏大力培养医患、劳动、交通等领域法律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委托调解或购买服务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并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制定调解队伍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明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训职责,形成有利于纠纷化解转型增效的大培训体系。

  在保障方面,江苏司法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同时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纠纷个案补贴和奖励机制,鼓励乡镇建立个案补贴制度,将简易纠纷、行业性专业性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等纳入补贴范围,进一步激励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胥大伟张全连)

  来源:凤凰新闻,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