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商事民事纠纷可以找仲裁 江苏成立涉台仲裁中心

13.07.2016  13:09

  本报讯 由江苏省台办、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组建的江苏涉台仲裁中心昨日在南京正式成立。国务院台办投诉协调局局长王刚等出席成立仪式,江苏省台资企业、仲裁界近100名代表到场共同见证。

  江苏涉台仲裁中心成立后,将受理江苏省内发生的涉台商事、民事争议案件,依据法律和仲裁规则,公平合理、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为更好地贴近台商、台胞需求,仲裁中心拟从江苏省涉台部门、台湾本岛和大陆台资企业及相关机构中聘任30名左右的专业人士担任涉台仲裁员,建立专门的江苏涉台仲裁员队伍和仲裁规则,重点处理涉台仲裁事项。

  江苏是两岸经贸往来最密切的地区之一,苏台两地在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也越来越密切,已形成了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良好格局。与此同时,各类涉台纠纷也不断增多,去年我省共受理涉及台商台企投诉、求助案件632件,其中司法案件达88件,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苏台交流合作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机制,为台商台企提供高效、公正、便捷的纠纷化解途径。

  南京仲裁委秘书长夏鸣介绍,仲裁是诉讼之外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法律途径,具有保密性强、独立灵活、简便快捷、成本低廉等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江苏涉台仲裁中心的成立,将有效利用仲裁制度优势,妥善处理涉台纠纷。

  (吴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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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