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26.12.2017  02:34

12月18日,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樊和平副院长、章寿荣副院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夏锦文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并对我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出部署。

夏锦文指出,我院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抓住要害、要求明确,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院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以贯彻落实。二是抓好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与政治自觉,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查摆文风、会风、决策咨询、调查研究、履职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切实治理“庸、懒、散、拖”等不良作风,立行立改、坚决整治、务求实效。院党委、各支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要把查摆“四风”问题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集中开展检查督查,盯紧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