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债不成竟把债务人母亲带走“扣押”

18.03.2015  18:54

  法官提醒:正常索债可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等合法方式

  江南时报记者童金德

  呆呆鱼图

  中国江苏网3月18日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讨债方式不当,很可能合法事办成了非法事,不仅钱要不来,还会触犯法律。日前灌云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在索债未果的情况下,债主竟然雇人将债务人的母亲带走“扣押”,涉案的5个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昨日,灌云县人民法院法官郭胜利向江南时报记者介绍,在该院受理的非法拘禁案件中,“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高达80.2%。

  江南时报记者童金德通讯员刑婷于鑫

  朋友用车担保帮忙借钱救急

  临近过年,刘虎因急于用钱,找到朋友王浩,希望通过抵押车子的方式筹点钱应急。王浩通过朋友李威找到了愿意借钱的人,但刘虎的车没有办理行驶证,对方提出用王浩的车来担保。刘虎承诺两天后还钱,并将自己的车交给王浩使用。

  两天后,刘虎如约还钱,提车时李威却提出自己最近手头比较紧,请王浩帮帮忙,将车子多抵押几天,再借点钱。架不住李威的一再央求,王浩又用车辆担保借了3.5万元给李威。但是到了约定期限,李威仅偿还了8000元,尚有27000元未还清。

  无奈之下,王浩找到刘虎,请刘虎代为偿还李威借款,看在朋友的份上,而且王浩之前热心帮忙,刘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债主非法拘禁索要欠款

  钱还了,车也提出来了,但李威却找不到了。“如果李威不还钱,到时候自己就得还钱。”对于李威的失信行为,王浩非常气愤,趁着过年的时候,约了几个朋友去李威家要钱,但李威并没有在家。经过几天的蹲守,李威被王浩他们逮个正着。

  为了防止李威再次“玩失踪”,王浩建议把他强行带走看管起来。“你好好想想能不能还钱,什么时候联系到钱了,什么时候再放你走!”被控制的李威一会说女朋友借到钱了,一会说表哥借到钱了,跑了几个地方,折腾了一夜,还是一分钱也没借到。这让刘虎等人更加恼火,在宾馆内几人多次殴打李威,并威胁再借不到钱就别想回家了。

  欠债人逃跑祸及家人

  连日的看管让刘虎等人困顿疲乏,李威瞅准机会趁人不备逃出了宾馆。李威逃跑后,刘虎、王浩等人到处寻找。他们找到李威女朋友家中,发现无人在家,便将玻璃门窗砸坏。后又开车至李威家,发现只有其母亲一人在家,几人不管不顾地将其母亲带上了车,寻找李威。

  后刘虎等人将李威的母亲控制在宾馆,并通过手机短信息告诉李威,“不想当不孝子就赶紧还钱。”李威的母亲被刘虎等人控制长达十几个小时,直至当晚7时才被公安机关解救。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虎、王浩等人为索取债务结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法判决刘虎、王浩等5人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

  “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超八成

  “有些人认为,为了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而采取控制他人的方式讨债并无不妥,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本身亦是一种非法‘暴力’手段,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负责审理此案的灌云县人民法院法官郭胜利向江南时报记者透露了一组数据,近年来,在灌云县法院办理的非法拘禁案中,“索债型”非法拘禁案件高达80.2%,且涉案人员大多为20岁到30岁之间的年轻人,施暴行为普遍。

  为此,郭胜利法官提醒,非法拘禁不是讨要债务、维护权益的正当途径,真实合法的债务还是要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要坚决摒弃暴力讨债害人害己的行为。另外,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情况紧急,在公力救济短时间内还不能到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一定的私力救济手段,但这些手段或措施的采取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一旦公力救济到达或有条件采用公力救济手段时,私力救济行为就应当立即停止,以避免合法的私力救济行为转化为违法行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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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付“老赖”的

  合法方式多种多样

  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一些借钱不还的事情,如何索要债务牵扯了债权人大量的精力,甚至有人因此而触犯了法律。为此,郭胜利法官表示,债务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的合法债务,一种是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包括赌债、毒资、高利贷等。这起案件中,刘虎、王浩等人的债权属于受国家保护的合法债务关系。债权人要想对付“老赖”,合法讨要债务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比如利用亲友关系走人情路线讨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财产抵押或留置方式讨债,还可以通过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直至提起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讨债。

  同时,对于非法的讨债手段一定要引起注意,比如通过自己或亲友手中的行政职权、司法职权进行讨债,或者利用债务人的弱点要挟讨债,甚至采取纠缠、自残、损毁他人名誉等方式进行讨债。至于非法拘禁债务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则更不是讨要债务、维护权益的正当途径,真实合法的债务还是要通过上述几种正当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坚决摒弃暴力讨债害人害己的行为。

  另外,郭胜利指出,对于债务人来讲,在经济活动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当发生债务不能及时清偿时,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切勿逃避躲赖债务。如果遭遇非法讨债行为,应当冷静应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案。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