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19.10.2015  11:4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安则民稳”,为老百姓构建粮食消费环境是每个粮食人应尽的义务。以泰州市海陵区为例,据统计,目前海陵区43万户籍人口中,超过一半的人口需要通过粮食市场获取基本口粮;如何保证海陵区口粮市场粮油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粮食流通、消费环境,是关系到区域粮食流通和粮食消费安全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乘势而为、顺势而上,当好粮食流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推手,努力构建诚信、可靠的粮食流通、消费市场,促进区域粮食行业健康发展。

一、海陵区涉粮企业信用管理现状

2007年,海陵区开始组织粮食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泰州市粮食局海陵分局对粮食经营者的信用情况进行登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经营者的信用进行等级评定。经过几年的探索研究,粮食海陵分局对辖区内涉粮者信用管理形成了一套涉及评定信息收集、评定内容、评定范围、评定程序、评定结果运用等较为全面的管理体系。2015年,海陵区92家涉粮经营者通过等级程序评定,77家被评为A级,15家被评为B级,所有涉粮者做到守信经营,涉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成效初步体现。

一是最大范围的评定对象。海陵区将区域内正常开展粮食经营业务的涉粮经营者都纳入了等级评定的范围内,坚持做到评定对象全覆盖,不留死角。不仅仅将较大的企业、经营者纳入评定监督的范围,同时也将那些体量较小的、分布较散的粮油便利店、粮油专柜纳入;不仅注重城市中心区的经营者,同时也关注在郊区、农村的边远地区的粮油店,并且能够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及时补充。

二是全面科学的评定内容。海陵区涉粮者信用等级评定内容涉及12个方面,包括粮食收购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条件、粮食收购场所公示、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支付售粮款、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经营台账、粮食仓储设施、粮食储存、粮食销售出库质检、库存量、陈化粮等具体情况。这些内容可以说较为全面的反应了粮食经营者在质量、经营、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能科学地反映企业、经营者的信用全貌。

三是客观公正的评定标准。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设立评定标准,具体做到:合理分类评价。根据企业经营范围,泰州市粮食局海陵分局将参与信用评定的对象分为三大类,即粮食收储类、粮食加工转化类、成品粮油销售类,并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评价计分。详实计分办法。根据评定内容,设定详实的计分办法,科学合理的设计各类对象的分值种类,并针对每一项信用等级评定内容,明确扣分因素。兼顾奖惩公平。在常规评定基础上,还设立了奖惩加减分项目,对在某些工作上表现较为突出的经营者给予一定的加分,对在管理中受到相关部门的整改责令、警告处分、罚款、暂停或取消收购资格的进行扣分。

四是规范严谨的评定程序。每年上半年,泰州市粮食局海陵分局开展对主城区内所有涉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检查人员对照信用等级评定表的内容,一一对应检查,查看粮食经营者在各项内容上的执行情况,并现场记录,粮食经营者和监督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监督检查人员再根据检查结果重新评定涉粮者诚信等级。为增强信用评定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严谨性,该局邀请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参与评定工作,2015年,该局继续联合市粮食流通执法支队和市场巡查协管员参与巡查、评定工作,有效增强了信用评定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五是有效运用的评价结果。泰州市粮食局海陵分局十分注重涉粮者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一方面,该局将评定结果与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结合,每次评定结束后,监督检查人员将根据重新评定的涉粮者诚信等级确定各涉粮单位全年的检查频次,对于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采取信任监管,适当减少全年检查频次,对信用评价不守信或严重不守信的单位,将采取重点监督,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另一方面,该局还将涉粮者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该区域的放心粮店创建工作结合,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纳入放心粮店申报的条件体系中,明确规定,只有评定结果为A级的,才可以参加放心粮店的申报,才能列入享受放心粮店提档升级改造和奖励的范围。

二、海陵区涉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涉粮者粮食经营的信用信息与其他信用信息的共享未能实现。海陵区的涉粮者信用信息数据目前还仅仅局限在本行业内部,为业内知情人士所享有,主要体现为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行业的监管作用,其他社会信用信息尚未有意向与其进行共享,粮食行业的信用评定社会监督约束力显然还远不够。

二是涉粮者信用评定工作影响力不广。笔者经过对部分经营户和一些市民的调查,粮油消费者在购买时,更加信赖那些大型的超市,而小的个体经营户即使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属于诚信经营上表现较为突出的经营者,也只能吸引部分消费群体和长期合作对象,却仍然不能吸引广大消费者。当然,这种现象与企业、经营者的营销手段和经营体量、人群集聚度、便利条件等的差别有关,但同时,也客观反映了涉粮企业信用评定工作还没有被广大消费者所熟悉,或者是还没有得到消费者的完全认可。

三是涉粮者信用评定结果的运用力度不大。虽然泰州市粮食局海陵分局已经将信用评定的结果与监督检查、放心粮油创建工作相结合,但对于守信的激励与失信的惩戒力度还较为薄弱,甚至说可使用的行政依据、行政手段和行政职能还有欠缺,还远远没能够对涉粮者形成一种有效的、较为明显的激励与约束,其等级评定工作还未能形成有效威慑力。

四是涉粮者信用监管队伍不健全。粮食行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特殊行业,在海陵区辖区内既有新型的大型超市、粮食物流中心,也有传统的、经营规模小的个体经营者,对于这类行业的信用监管,只靠行政管理部门还远远不够。虽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近几年的信用评定工作中有意识的联合其他部门,并将粮食市场协管员队伍纳入信用监督队伍中,充分发挥部门监管的合力,但社会力量的参与还显不足,协管员队伍呈现老化趋势,对粮食行业的接班人培训还远远不够。

三、关于推进海陵区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是营造诚信文化氛围。加强粮食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守法守信。提升广大消费者粮食知识,让消费者不仅有监督诚信的意愿,同时也有监督的能力。同时,粮食、市场监管、粮食流通执法支队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信用工作的理论研究,坚持创新思变,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方式途径来增强社会各界对粮食行业的诚信建设的关注力、参与度,有效推进信用建设的发展。

二是完善区域粮食行业信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区域粮食行业信用工作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监管人员信用工作业务能力的培训。积极联合粮食流通执法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其他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加大社会人员参与信用工作的力度,继续坚持粮食市场协管员参与信用评定工作的全过程,同时可以尝试邀请部分行风监督员、粮食经营者参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推进社会信用评定机构的融合发展,努力健全信用评定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合力,促进信用工作发展。

三是加大信用评定工作的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力度。信用评定信息的公正可靠,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都离不开信息公开。只有做到信用体系建设、数据采集、评定等工作的公开,才能增强信用工作的公正性、可信性。同时规范信用信息公开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法、合理,既保障信用工作的透明、公正,又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企业合法利益、消费者个人隐私。有关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要积极将粮食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融入整个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中,才能综合评价该经营者的信用等级,逐步树立粮食行业信用评定的权威。

四是增强粮食行业规范执法力度。目前粮食行业的信用数据征集、评定等工作的主管部门还是地方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提升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地位,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的规范性、合理性,同时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信用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保障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