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粮食局积极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

18.09.2016  18:4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连云港市粮食局积极运用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发挥粮食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强化粮食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效激发粮食市场活力。

一是制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现有涉粮法律法规规章,对粮食市场监管和检查事项进行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结合粮食经营者信用情况和分类监管的要求,分类确定并及时调整不同类型粮食经营者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良好的粮食经营者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低于信用较差的粮食经营者。对列入黑名单或者信用较差的粮食经营者,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三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积极稳妥推进粮食行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将随机抽查发现的粮食经营者违法违规情况纳入该体系,评定信用等级,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信用奖惩和分类监管措施,并与相关部门实现联合奖惩,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市场环境。

四是完善联合抽查的方式和机制。建立健全粮食、发改、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联合随机抽查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参与联合抽查,完善联合抽查的方式方法,协调解决抽查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