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粮食局强化各收购库点熏蒸药剂管理

19.08.2015  14:22

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完成,进入平仓熏蒸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熏蒸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粮食仓储安全,提高全区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熏蒸药剂使用管理。

一是收购单位统一采购,狠抓源头。统一采购储粮化学熏蒸药剂,确保产品质量。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单独购买,购买时与厂家签订熏蒸药剂买卖合同,确保手续合规合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行。连云区建立进入库存药剂登记管理制度、领用及空罐回收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设立药剂库存卡,注明药剂的品种、数量、入库时间、规格,药剂实行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建立药剂保管台账,收有凭、付有据,确保帐物相符、药剂储存安全。

三是领用报批,使用及时。熏蒸企业使用之前按要求填写熏蒸报告,经熏蒸企业、粮食局层层审准后领取。药品实行即领即用,熏蒸完成后立即进行清理检查,确保药库外零库存。药剂包装和残渣处理须在空罐回收处理表中具体说明。

四是操作规范,保障安全。加强人员技术培训,普及熏蒸药品使用管理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制订粮食熏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由经验丰富企业仓储负责人亲临现场指挥,检查仓库密封情况、检查防毒面具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熏蒸作业人员在分药、投药、散气等过程中,应戴具有防毒性能、型号合适的呼吸器,穿工作服,戴手套,现场安排2名以上人员做好观察、撤离等善后安全服务工作,设定安全警戒线。在熏蒸后的仓库门上粘贴显著的熏蒸有毒的警示牌,及时登记熏蒸情况,每次作业后应立即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同时要及时洗澡、更换衣服并将污染衣物送到无人的地方散气并清洗干净待用。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巡逻值班制度。熏蒸作业期间要加强熏蒸作业现场检查,密切关注每一项操作流程、每一位操作人员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措施,熏蒸作业结束后,熏蒸区域内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同时,加强巡逻,并实行现场带班值班制度。(连云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