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粮食局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年度核查

02.03.2016  11:58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资格的管理,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粮食生产者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淮安区粮食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年度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工作计划从3月1日开始,到3月25日结束,核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营者。

          重点核查:被许可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内容有无重大变化,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现象;被许可人的资格条件有无发生重大变化;被许可人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和粮食出库质量检验台账,台账是否规范、真实,是否按规定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地经营活动中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等。

          在书面核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实地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相关法规依法处理。(淮安区粮食局李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