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粮食局:夏粮收购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打好“六战”

11.06.2015  11:21

 

 

 

      2015年是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意见》的关键之年,为依法全面履行粮食部门职责,宝应县粮食局围绕“构建和谐有序粮食法治环境”目标,全力做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法规政策宣传”、“粮油食品安全检查”、“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粮食储存安全督查”、“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六大重点工作,倾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推进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净化收购市场环境,打好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运动战”。

      今年,我县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坚持早谋划、早准备,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积极引导企业自主申报。我局积极转变职能,从过去由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检查向企业自主申报经营状况转变,通过下发核查文件,制订《粮食收购资格申报书》,引导各粮食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参与收购资格审核,取得较好效果。二是重点加强对国有粮企收购资格核查。近几年,随着宝粮集团的不断发展,很多下属单位的粮食收购资格发生变化,为更好履行部门职责,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小组,坚持“一企一查、不走过场”,查实查清目前国有粮食业企实际经营主体资格、证书变更情况、企业经营状况等,同时更新完善了企业信息档案,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据。核查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加强粮食行政指导,确保资格条件规范运行。三是强化资格核查力度。在核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都符合资格审核要求,仅有少数企业还存在仓储设施和检验设备不符标准、从业人员不具备检验能力、建立和登记的台帐不规范等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走过场,不留情面,分别作出了口头警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取消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资格等处理,有效规范了粮食市场的收购经营行为,提升了核查质量。

      二、营造依法管粮氛围,打好粮食法规政策宣传“立体战”。

      粮食知识宣传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随着年初国务院出台实施《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粮食宣传工作更显得尤为突出。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改变以往通过新闻媒体短暂宣传的方式,深入拓宽全县粮食工作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宝应县粮食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粮食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粮情动态、普及粮油科学知识,有效运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与公众进行零距离交流。二是扩展宣传广度。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日、10月16号“世界粮食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节点,大力开展粮食法规、科技的宣传活动,普及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和粮食购、销、调、存各个环节知识,使爱粮节粮、共同维护粮食安全的理念更好地深入到社会公众心中,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依法管粮的认同感。三是挖掘宣传深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勤下基层、多访农户、常走现场,将政策宣传资料送到农民手中,将政策宣讲台设在田间地头,将收购品种和质量样品放在收购现场,与种粮农民面对面宣传解读国家惠农粮食政策,提高群众对粮食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三、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打好粮油食品安全检查“持久战”。

      近年来,宝应局始终坚持把保障粮食消费安全,让市民吃上“放心粮”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高水平、严要求做好粮油市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已连续3年荣获“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称号。今年,我局继续深入开展粮油市场食品安全检查。一是强化经营主体安全意识。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工作内容和执行标准,与全县粮油企业、粮油店(柜)一一对接,签订《粮油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各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做好与市场管理局、物价、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开展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单位责令当事人进行整顿。三是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重点企业、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做到常巡查勤检测,将粮油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中,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恶意囤积等违法行为,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对相关案件做到及时有效查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打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攻坚战”。

      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监管范围广,工作难度高,宝应局今年继续凝心聚力、克服各种困难履行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职能。一是加强依法管粮培训部署。夏秋粮收购季节,提前组织举办粮食收购依法经营业务培训班,对全县各粮食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法规政策培训,增强大家法纪观念。同时宝应局牵头会同市场管理、公安、物价、交通等部门召开粮食收购形势分析会和市场管理联席会议,详细制定市场管理方案,争取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二是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收购期间,全县统一对各经营单位每艘满载粮船都由县局执法人员登船采集样品登记检测,经县局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方可由当事人携带同行,出境销售。对于未达标的粮食则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则进行限制出境和立案处理。在收购高峰期,全县组织粮食协管员召开碰头会,强化各区域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每日报”制度,认真做好粮食流通动态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粮食动态购销情况。三是积极做好联合执法工作。收购检查期间,粮食、市场管理、公安、海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重点解决一证多点、无证收购、未支付农民售粮款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五、构筑安全生产防线,打好粮食收储安全隐患“歼灭战”。

      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许可制度。严把粮食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督促粮食经营者对收购的粮食实施卫生指标检查,建立收购质量台帐,对有污染的不合格的粮食进行妥善处理。二是做好粮食储存环节整顿。实行粮食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及时记录入库粮食及保管期内质量变化情况。遵守粮食杀虫药剂管理规程,严格控制使用储粮杀虫药剂,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性、高残留农药进行粮食熏蒸;做好粮食出库销售环节的整顿。三是严格粮食出库销售质量检测制度。强化粮食出库销售质量检验,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好粮食加工环节的整顿,切实消除粮食安全隐患。

      六、磨练执法业务水平,打好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增强战”。

      一是加大粮食执法装备投入。进一步武装粮食流通执法队伍,落实专门执法经费,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电脑、照相机及相应粮食质监设施。二是抓好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人员素质技能培训机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能力和业务水平,力求执法科室人员全部精通业务工作。三是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涵盖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环节的执法程序制度。切实做到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调查取证程序化、备案归档明细化,提升粮食执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亲和力,保证粮食执法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  宝应县粮食局  万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