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粮食局“四个加强”全面推进依法管粮

27.01.2015  13:09

    2014年,丹阳市粮食局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发挥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加大粮食执法力度,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促进粮食企业公平竞争,服务粮食产业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执法宣传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和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世界粮食日”为契机,宣传粮食政策法规,开展“俭以养德、全民节约”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爱粮节粮”,优化执法环境。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成立了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大队职能,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粮食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更好地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职责。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市80家有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考核认定,进行公示,报省局进行了审定。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监管,发挥信用等级评价作用,促进粮食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     四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清仓查库等活动,共开展执法检查12次,检查企业135家次。全年新增粮食收购许可2家,依法核消粮食收购行政许可5家。与常州市武进区、金坛市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2次,交叉检查收粮企业11家,进一步规范毗邻地区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全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井然。强化粮食质量检测,重点是小麦呕吐毒素含量检测,共送检小麦样品8批次,监控粮油产品质量,保障群众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