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粮食局五项举措抓好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

12.06.2016  01:59

 

夏粮收购在即,阜宁县粮食局采取五项举措,加强夏粮收购市场监管,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格收购资格核查。5月3日至31日,该局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采用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218家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营者进行资格核查。经核查,共注销粮食收购资格11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实施行政处罚5起,严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


二、提升服务促进监管。该局转变监管理念,将服务融入监管。一是开展规范化库点评比活动。对收购库点在宣传橱窗设置、服务中心设立、现场秩序规范、库区环境整理及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比,与年终考核挂钩。二是开展预约收购。将全县1067户种粮大户按区域划分到17个托市收购库点进行逐户对接,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对大户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进行预约收购,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免拍档,随到随收。三是帮助大户售粮。有条件的库点积极为大户提供整晒、烘干服务,对部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主动帮助联系市场销售渠道。


三、落实包保责任制度。该局进一步落实片区包保责任制度(即“五包”:包收购数量真实、包入库质量达标、包政策执行到位、包矛盾协调处理、包资金使用安全)。将投入夏粮收购的17个托市收购库点分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明确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包保负责人面上巡查,各托市收购库点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包保责任人驻点检查,确保托市收购政策执行到位,杜绝打“白条”、压级压价、限收拒收等现象。所有包保人员向局长递交责任状,实行风险责任金抵押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一包到底,同奖同罚。


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月2日,该局邀请县公安局、交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等部门召开联系会议,修订下发《2016年阜宁县夏粮收购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时间、执法重点、执法人员、部门职责、相关要求及工作制度,采取分组巡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方法,开展夏粮收购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收粮行为,稳定全县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好农民利益。并加强与周边滨海县、射阳县、建湖县粮食局沟通,突出边界区域共同监管,消除监管盲区。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该局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宣传展板、宣传橱窗等,将投诉举报电话及局长、分管领导电话向社会公布,明确专人24小时受理举报,并要求在受理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检查、处理和反馈,帮助维权。及时回复县“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工单及网络发言人网贴,随时关注把控好舆情。(市场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