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粮食局“五规范”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

20.06.2017  01:21


为认真贯彻全省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泰州市粮食局针对今年夏粮收购工作,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粮食收购行为的工作要求,具体做到五个规范:

一是规范政策宣传。各市(区)粮食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公布委托收储库点名单、收购质价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二是规范收购服务。所有收购库点全部设立便民休息处,提供免费茶水、桌椅板凳、清水、毛巾等,配备应急药品箱;设立的粮食样品台,标明等级和主要质量指标,方便售粮农民比对;尽最大可能为农民提供粮食整晒场地和除杂工具。工作人员现场做好政策宣传、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工作。

三是规范收购行为。以市(区)为单位,统一收购流程,并在收购库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购中认真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准确检验粮食品质,公平定等,准确升扣斤,不收“人情粮”、不作“人情价”。准确计量,所使用称重设备全面经过计量部门校验认证,绝不允许克扣斤两,损害农民利益。严把入库质量关,坚持仪器检验和感官鉴定相结合,容重、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等指标未达质量标准粮食不得直接入仓。规范填写凭证,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一律使用中储粮南京分公司收购凭证。收购凭证填写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质量、数量、增扣量、收购价等要准确无误,质价相符。规范运行“一卡通”系统,严禁“二次开票”。坚持“一手粮一手钱”,严禁代扣各种收费,做到“谁卖粮、开谁名、给谁钱”,绝不允许出现“打白条”现象。

四是规范资金管理。各市(区)粮食局督促购销公司根据收购量,准确测算收购资金需求量,及早向泰州直属库提出贷款申请,保证收购资金供应,确保收购结算需求,及时结算农民售粮款。收购高峰期或节假日,提前贷足资金,防止收购资金断档脱节。积极筹措市场化收购资金,严格执行资金预拨付程序,强化资金运行监管,严防挤占挪用贷款资金。

五是规范现场环境。加强收购现场引导,扦样处、称重处、付款处、政策咨询台(室)、休息室、烘干处、仓号等标识醒目、清晰,让售粮农民一目了然。加强收购现场安全管理,各类安全、交通警示标识配置到位,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操作流程操作,避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