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05.2016  11:16

为进一步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整改、现场管控、“打非治违”、基础管理等工作,根据省、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扬州市安监局在全市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规定的45种粉尘企业,突出铝镁制品、木质品、粮食饲料、纺织亚麻纤维粉尘等重点企业,突出除尘系统、涉爆粉尘作业现场等重点部位,突出粉尘作业场所单班从业人员超过10人的重点整治岗位。

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各县(市、区)组织检查、市级抽查的方法,前后历时七个月。要求各粉尘涉爆企业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易发场所、关键部位环节进行排查,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限期整改,切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地要配合做好省安监局对单班作业30人以上粉尘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市安监局组织的对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企业的抽查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单班作业3人以上10人以下粉尘企业的专家“会诊”检查、抽查工作,并形成监督检查台账,纳入粉尘企业“一企一档”。通过抽查、互查、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形成粉尘防爆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级安监部门将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隐患,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扬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