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点打击12类违法犯罪人员

19.11.2015  12:16

  11月18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勇同志到会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23家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蔓延之势,且愈演愈烈,社会危害不断加剧。如果不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治理,不仅会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且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大局。

  会议要求,这次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通过以打开路、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打防并举,重点打击处理地域性通信网络诈骗团伙等12类违法犯罪人员,集中治理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等7种突出违规行为,实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全面治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猖獗势头,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摆在维护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大局,解决事关民生问题的高度抓紧抓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抓好打击治理各项工作,坚决把这次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

  附:重点打击处理12类违法犯罪人员:

  1.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网络购物诈骗、重金求子诈骗、PS图片敲诈、假冒熟人和领导电话诈骗、假冒QQ好友诈骗、机票改签电话诈骗等境内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群体;

  2.台湾籍诈骗人员;

  3.境内外诈骗窝点的组织者;

  4.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的人员;

  5.为诈骗团伙转取款的人员;

  6.为诈骗团伙招募员工的人员;

  7.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的人员;

  8.为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改号平台的人员;

  9.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

  10.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器材的人员;

  11.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人员;

  12.其他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

  集中治理7种突出违规行为:

  1.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的;

  2.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上网卡的;

  3.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的;

  4.违规办理、使用“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的;

  5.使用非实名电话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网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线路的;

  6.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

  7.其他违规行为。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