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简单民商事案件可速裁

29.09.2016  17:44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基层法院开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各地基层法院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组或设立专门审判庭,负责民商事简易案件的速裁工作。昨日,记者从我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到,《意见》对原有的速裁范围进行了扩大,今后审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诉讼标的不大的劳动合同纠纷、物业纠纷、银行卡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12类案件一律适用速裁程序。

 

民商事案件速裁是指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的工作机制。法院将最大限度地依法简化民事诉讼程序,在传票、法律文书送达方面,更注重利用现有的通讯手段,如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及时传唤当事人,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审理期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丽云介绍,我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1日组建了新的诉前调解工作室和速裁组,开展速裁工作以来,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8月,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组共受理各类案件333件,办结273件,调解率41.39%,撤诉率40.66%,判决率16.12%,平均审理天数17.34天,大大缩短了审理期限。张丽云表示,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速裁手段快速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了案件繁简分流,促进了案件办理的简化提速,极大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