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24.12.2014  18:00

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是国家宏观调控粮食的重要载体,为保障军需民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对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的职责。但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因此,作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运营良好,成为当前粮食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当务之急。 一、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 作为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县级粮食主管部门在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应该承担的职责是:按照上级政府赋予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职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在不断深化的改革中得到保值增值。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经营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产资源优势,把盘活资产作为启动粮食经济工作运行的另一个支撑点,利用资产资源来激活和保障其它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企业公有资产监管、经营上,县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有利于粮食部门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二是坚持有利于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三是有利于部门稳定和谐的原则。其基本思路是:强化监管意识,管住关键环节。强化效益意识,实行市场化运作。应积极采取监管资产与经营资产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整合资产资源,把闲置资产盘活,把低效资产盘活,把优质资产盘到位。重点在“”字上做文章,力求盘出质量,盘出效益,盘出亮点来。 二、在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管理观念淡薄,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机制不健全。如企业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晰,对企业资产没有很好地进行登记,如对土地证、房产证等产权证明没有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归档、专人负责。有的证件归办公室管,有的归财会人员管理,造成谁也不管的现象。再如,资产管理不规范,对资产收益分配没有有效监督,资产处置随意性大,会计核算不准确,造成资产帐帐、帐实、帐卡等方面不符的问题,出现资产流失的现象。 其次,在企业改革改制中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前几年,为了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企业布局和结构,许多国有粮食企业采取改组联合、整体转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了新的企业组织形式,突出了以置换企业产权和置换职工身份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制工作。这无疑对推动粮食企业制度创新、组织结构创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主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其表现为:一是在企业资产处置方面,没有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合法评估,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置,有的虽经中介机构评估,但受委托单位的要求,出具了一些不合法的评估报告,因为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缺乏有效监督。有的资产虽然公开挂牌拍卖,由于卖方与竞买人合伙串通使之流拍,造成企业向有关部门提出报告降价拍卖。二是利用企业重组、撤并、合资等方式,转移、截留、侵吞国有资产。有些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并不是真正按照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建立合理的企业布局和组织形式,而是打着改革的“幌子”,采取“换汤不换药”的办法,改变企业单位的名称,把部分资产划到粮食购销企业,部分资产分割在多个经营性企业,因经营性企业各级疏于监管,然后采取“蚕食”的办法把经营性企业资产变现后用于购买小车或弥补经费不足等现象,变相挪用国有资金,造成资产流失。有的合资企业中由于缺少有效监管,致使有的国有粮食投资企业该得到的收益没有得到,资金长期滞留在合资企业中无偿使用。有的与合资的关联方在销售环节转移利润,造成另一投资方资金流失。有的将投资方的专利权、技术成果无偿应用在合资企业中,没有评估作价,也没有收取任何专利、技术成果有偿收入。三是借改革之机非正常地核销、报损国有资产。一些企业把机器设备、车辆、房屋等资产通过非正常手段,提前办理财产损失手续,而后形成帐外资产。 再次,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中流失。由于粮食部门归属地方政府直接领导,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建设规划、招商引资等方面发展地方经济,有的动用行政手段将企业的资产无偿占用或低价处置;有的将企业资产无偿划拨给另一个改制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尔后通过改制单位将资产处理,资金挪作它用;有的以城市规划名义,强制企业无偿将土地贡献,房屋拆除,尔后通过开发商把土地开发,使开发商得到好处,政府收取一点税费;有的将企业资产低价卖给私营企业等现象。 三、加强县域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对策 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将国有资产的处置过程置于阳光之下。评估要公正,转让要公开,操作要透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评估、出租、出让等,要及时向全体职工反馈,向社会公示,将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置于职工群众的参与监督之下,杜绝企业主管部门与国有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有对国有企业的指导、督查责任,应当强化其监督、审计、审核、查处机制。 1、健全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制度,用制度防治腐败。粮食系统的国有资产要严格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建立国有资产由国有企业独立管理,国有资产主管单位负责监管的制度。同时建立对国有资产投资的预算和执行的审计监督制度。由地方人大组织协调审计、行政监察等部门对投入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建立国有资产运营的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国有资产运营物资的政府采购制度。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理执法队伍。要通过这些制度的规范性、公正性、公开性,调动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硬约束和纠正机制。 2、构建国有资产运营监督体制,用体制防治腐败。我们目前的国有资产所有制形式是国家所有,分级管理。这种所有制形式将所有权与管理权人为地割裂为两个部分,这是产生“大家拿、拿大家”等问题的根源所在。粮食系统应构建起管理国有资产的分级工作体制。第一层级是代行所有者权利的职能机构,即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充当国有资产的“董事长”;第二层级是国有资产经营企业,充当国有资产的“总经理”。在此基础上,组建起以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充当国有资产的“监事会”,从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起防治腐败的体制防线。 3、创新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管机制,用机制防治腐败。粮食系统可以按照主体平等、权力平行的原则,创新国有资产的决策、监督、制约、竞争机制。首先,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对重大的国有资产运营项目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其次,建立监督机制。应制定、出台国有资产运营监督相关规定,规定由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运营的决策进行监督;由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运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国有资产运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建立业务制约机制。制定、出台国有资产更新、改造评估、核损管理规定。凡由国家投资的国有资产的更新、改造项目,不论资金多少,在运作之前,一律由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核损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核损,严禁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和国有企业自行其是。 总之,作为县级粮食主管部门,抓好粮食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核心是进一点盘活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资效益。国有资产的运营需要科学地统筹,科学统筹是最大效益的前提和保障。我们要建立各尽其职、相互制约的国有资产运营、指导、监督机制,对粮食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科学的策划与运筹。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和拓宽经营范围,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灌云县粮食局副局长唐善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