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苏州召开

30.09.2017  11:26

9月28日,省政府法制办在苏州市召开全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第一批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探讨分析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太建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市政府徐美健副市长在大会上致辞。全省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承担推进试点工作的处室负责人,省管县和相关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苏州市、阜宁县、省水利厅等第一批试点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并通过资料片和PPT的形式展示了试点工作推进的生动实践和特色亮点;连云港市、江阴市等第二批试点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马太建副主任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认为第一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目录化管理、网上运行机制、合法性审查、卷宗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同时,指出当前试点工作还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推进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推进工作的平衡性有待进一步协调。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程序规则,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制度落实,完善和深化第一批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研究开发创新项目,着力创新制度机制,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加强督查考核和信息交流宣传,注重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