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运管所落实部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

14.01.2015  15:47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认真履行道路旅客运输源头安全管理职责,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2015新年伊始,海州运输管理所切实加大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建立所长、副所长、驻站办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将监管工作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管理人员,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季度安全工作信息通报会制度,通报当期周边地区事故案例,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完善安全防范机制,研究解决在客运站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根据部颁2014年版《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和市处关于加强驻站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海州运输管理所驻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并将《驻站管理工作职责》、《驻站管理人员作风建设规定》和驻站人员监督台制成版面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以此促进驻站人员尽职尽责。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根据工作安排,针对道路运输行业春季防春困,夏季防爆胎,秋季防雾霾,冬季防冰雪的重点,制订了相应保障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客运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把客车安全例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客运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日常检查和日检、周检、月检制度结合起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要求驻站管理办公室完善《驻站工作日志》和《安全检查登记台账》,及时将发现的隐患以《隐患排查告知单》反馈至客运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实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王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