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运管处研究规范运政执法中电子证据应用

01.12.2014  14:44

随着运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电子稽查已成为转变传统执法方式的有效路径。7月1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使行业管理部门能够通过联网监控平台直接获取各类运输车辆的信息和运行轨迹,今后运用电子证据进行违章查处的比例将稳步提高。

为规范电子取证相关工作,市运管处正研究制订运政执法电子证据运用规范。该规范一是强调采集电子证据必须遵循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原则;二是对运用电子证据查处的具体工作和取证要件进行梳理;三是规范电子证据开展查处工作的流程;四是通过电子证据与企业信誉考核结合,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五是规范电子证据的保管和归档。目前该规范已形成讨论稿,将于近期进一步完善后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