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交警联合整治沿街商铺门前地锁“圈地”

02.02.2015  12:15

 

图为清理地锁现场。

 

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近期接到市民反映,城区合兴路、工农路上的商户占用公共道路,在人行道私设地锁,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还影响市容。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局交巡警部门迅速整治。

 

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开发区中队调查发现,在工农路一家店铺门前,店主在人行道上设置了四个三角形地锁,阻止路人将车辆停在店铺门前。还有不少商家在门前设立可移动式“禁止停车”桩障。一商家负责人说,泰和国际城开业后,工农路人流量骤增,马路两侧经常停满车辆,遮挡住店面。无奈之下,他们在人行道上设立障碍物,阻止不到店铺消费的市民在店门前停车。在合兴路仿古一条街上,也有沿街商户擅自设置电子式地锁。

 

针对这些影响车辆正常停放的现象,城管执法人员对相关店铺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擅自设置的地锁。一些店主到期未及时清除地面障碍,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开发区中队在新区交警中队配合下,强制拆除了合兴路仿古一条街门面户擅自设置的6个电子式地锁,拆除工农路6个门面户擅自设置的14个地锁,并对辖区内其他店面乱设的30个塑料可移动式“禁止停车”桩障进行清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城市街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绿化带等,都属于公共场地,任何人都不能私自设置停车位或是私占停车位。商家为了私占公共停车位而破坏公共设施,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城管部门表示,城市道路的临时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商家无权“不准泊车”,其随意设置“禁止停车”标识牌,本身也是一种占道行为。商家及个人如需在门前道路设立专用停车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