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24.10.2014  08:35

  主持人(肖学亮):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主题是江苏省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大家知道,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此十分关注。今天,我们请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周家新先生介绍相关情况,同时,请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周英女士,省编办审改处处长张学才先生、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处长彭大刚先生、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顾岳良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永祎先生、省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张菁女士、省工商局个企处副处长冯志涛先生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受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肖泉先生委托,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我主持,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


      首先,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周家新先生做新闻发布。


      周家新: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以来,我省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简政放权为核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着力推进“减、转、放、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积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职责,努力把江苏打造成行政效率高、审批事项少、发展环境优、市场活力强的地区。


      一、系统设计改革架构,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我省专门建立了由省长任总召集人的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省审改办)设在省编办,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3〕150号)。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7月中旬,省委召开十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发〔2014〕14号),提出了以建立5张清单、搭建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架构,确定了我省转变政府职能的路线图、时间表。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建立5张清单。即: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梳理政府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清理项目资金,建立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减少收费项目,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是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造1个平台。即: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将网上平台建设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等为一体的网上办理大厅,实现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在实体大厅全面实行省级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处(科、室)集中;审批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


      三是配套推进7项相关改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即: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目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已经初步形成,其他3张清单也将于10月底前公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7项相关改革正在积极稳步推进。我们在面上推开的同时,鼓励各地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在常州市、南通市、盐城市和盱眙县开展“517”整体改革试点,其他各市分别参与了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资质资格去行政化和综合执法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我省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


      二、全面清理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让“非行政许可审批”成为历史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的要求,8月15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全面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提出了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5条原则,即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取消;政府部门之间、面向市县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可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和设定依据,如属于行政确认或其他类型的行政权力,可转为相应的行政权力事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且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可转为行政许可;如不属于以上4种情形,但确需保留的,可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向省政府申请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根据上述5条原则,我们对省级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不再保留省政府各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意见已经9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加大取消下放力度,建立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继续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着力提高取消下放事项的“含金量”。一是全面清理取消了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政府各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堵住了“偏门”,消除了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二是大力取消下放与投资、创业、创新、就业、经济增长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84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如将“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等13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等14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下放至省辖市;三是将面向基层、涉及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64项,取消或下放市县政府管理,如“社会福利机构筹办设置审批”、“破产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核销”、“市际客运班车变更停靠站点许可”、“个人携带邮寄美术品进出境审查”、“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等;四是清理抬高投资创业门槛、严重束缚企业和个人自主性、积极性的资质资格认定事项49项,如“测绘监理从业人员资格认定”、“渔业船员二级、三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认定”、“造林绿化工程资质审批”等。


      经过清理和取消下放调整,形成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由当初的889项,减少到375项(不含申请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8项),实际取消下放调整数占原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56.9%,提前完成本届省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


      四、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改革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即通常所说的“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既是商事登记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降低创业门槛、促进投资便利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罗志军书记对这项改革高度关注,亲自召开多场座谈会,并作出明确指示。6月份,省政府召开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征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意见的函》,将省工商局提出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印发36个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反复沟通、充分论证、认真梳理,提出了5大类7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事项,并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再次公布的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情况,对应做好承接调整工作,确保最大限度地给实体经济、民间投资和小微企业放权,最大程度地让企业和老百姓直接受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完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造阳光便捷的政务服务平台


      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等为一体,实体大厅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各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全部进驻大厅。积极探索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推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分步分项进行整合。目前,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已经上线运行,实体办事大厅一期工程即将竣工,各部门进驻大厅的事项已经初步梳理完毕,即将投入运行。


      为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对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中央编办对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省政府设立了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13个省辖市的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进行了更名和完善,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同时,着手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规范和统一服务名称、标识和运行机制等,建立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在此基础上,加快形成覆盖全省、上下联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管理规范、运转有序、阳光透明、高效廉洁。


      六、坚持放管结合,建立科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后,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1主7辅”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1主”是指省审改办正在研究制定全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7辅”是指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等7个重点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其他部门也将针对本部门的取消下放事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努力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一年多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审批,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创新创业就业;扩大了地方自主权,促进了市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今年上半年,我省GDP增长8.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10.9%,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6%,进出口总额增长5.2%。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仅3月份全省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30234户,比上一个月增长164.91%。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是一个长期持续、不断攻坚的过程。目前取得的成绩还是阶段性的,与中央要求、发展需要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落实好“517”的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周家新主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目的是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的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改革前后的差别就是基层群众到政府来办事方便多了,简单的一句话就是不需要跑那么多部门了,不需要跑那么多趟了,也不需要找那么多人了,下面各位记者如果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相关同志提问。    


      记者:我是中央电台的记者,请问投资创业方面取消下放力度怎样,能给我们举例说明吗?    


彭大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我们发改委从去年开始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去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取消和下放了70项相应的审批权限和具体办理的管理事项。今年二月份,我们在全国又率先取消了20项核准事项,下放了29项核准权限。前一段时间,我们又在全国率先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这里我要说的就是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一点,就是企业办事方面简化了哪些环节。由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按照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核准的项目是指在核准目录之内的项目,进行核准的项目是有很多的前提条件的,比如说国土、规划、环保、稳评等一系列前置条件,取消核准之后这些前置条件就可以不需要进行了,直接可以对项目进行备案,这样的话对企业办理项目立项的前置手续就不需要办理了。    


      主持人:谢谢。下一个问题。

   

      记者:之前李克强总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考察时了解到简政放权后,滨海新区通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用原来的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为群众办事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请问我们江苏有没有这样的例子,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主持人:您是哪个媒体的?


      记者:扬子晚报。    


      张学才: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规范优化是简政放权的一个非常重要内容,省政府去年印发的2013年150号文件明确,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和监察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结等环节进行网上审批,同时进行网上监控。这是省政府对于如何优化审批流程和减少办事环节提出的明确的要求。


      目前,我们一些厅局也进行了很多尝试,比如说省国土厅推行了一张图工程,依托网上信息化平台,开发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将国土资源用地的预审、报批、土地登记等相对独立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上网,原有的用地审批要30多个工作日,现在只要15天就可以办好了。


      食品药品监管局也积极贯彻有关要求,制定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加速申报流程的文件,促进了我省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们考虑怎么样更好的在面上优化审批流程,目前我们采取了这样几个具体措施。第一个就是我们选择了常州、镇江、南通、徐州等七个省辖市开展了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的试点。我们要求每一个省辖市要选择两个民生事项,两个投资审批事项,还有两个创新创业的事项开展试点,通过这个试点简化流程、缩短时限,降低收费。


      我们还向省政府各部门印发了《关于报送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的通知》,希望每个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都有一张对应的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减少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改革的成效,真正的能够享受到改革所释放的红利。回答完毕。

 

      主持人:谢谢。下一个问题。  


      记者:我是江苏电视台的记者,我想问一个问题,我们这个事项当中说到了一些职业资格的证明核发,我想问一下这个方面的问题,这个职业资格证明的核发方面,是指我们以后不再去进行这些职业资格的认定了,还是说我们通过其他的方式去进行核发和认定呢?

 

      周英:大家关心在这次职业资格减少有关认定的内容,这次国务院减少职业资格证明的改革一项重要的任务,我们在落实这个任务当中,一个是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和减少职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我想讲一下,这个职业许可和认定是什么来由,国务院职能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当中明确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的认定,重点清理各个部门、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自行设立的各类行业职业机构,这项工作一直到2015年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这一块儿首先是一个顶层设计,目前国务院已经先后取消下放了一批职业资格,我们刚才省里面介绍的实际上是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确定的一部分职业资格。


      国家目前已经清理的职业资格在我们江苏省已经对应全部取消,我们自己也在清理我们省范围内还有哪一些部门和行业设定的职业资格。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现在认定的职业资格还是国家分类里面已经确定了事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减少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主要是下面几个精神,一个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取消部门自行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的资格。如果是这个行业管理确有需要,而且涉及到人数较多的职业资格,必须要报国务院人社部门同意之后才能设定,所以这个是顶层设计。


      第二个是国务院部门设计的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的职业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活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那就要按照程序及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第三个精神就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资格,确有需要保留的也是要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


      第四个就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要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的试点。


      所以这个里面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落实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别是清理职业资格方面的,做好我们刚才这个职业资格范围内的减少职业资格方面的有关工作。第二个要加强有关调研,加强有序管理、平稳过度的原则,在今后的认定工作要逐步的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的相关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要开展调研和相关的工作。第三个是我们要会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学会的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建立监督和指导工作。总的来说这个工作还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有序推进,按照上面讲的四条规范要求,实际上这四条要求都是国家明确的要求,按照这些要求来做好我们省职业资格的减少、规范和有关认定的程序工作。


      主持人:谢谢,下一个问题。  


      记者:我是江苏交通广播电台的,我想问一下工商部门一个问题,一个是现在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之后,工商部门有没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第二个是现在工商部门的电子化监管措施的推进情况,请介绍一下。


      冯志涛:大家上午好,科学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必须要有法律的框架支撑。国家工商总局为了贯彻国务院有关条例,特别制定了企业公司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办法,这些法规规章的实施,对创新企业监管的理念、方式和手段,乃至于我国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因为条例构建了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这种新型的监管制度和传统的监管制度不同,可以说颠覆了传统企业的监管理念和模式。


      降低准入门槛、改变审批方式,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主体市场的放松监管,而是立足于新的法规以全新的理念来监管,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应该是社会的责任,企业、行业、社会、公众都有责任。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和透明是关键,只有在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了,在社会各方的信息对称了,我们才有可能形成这种市场秩序良好、公平竞争环境共同管制的局面。


      对于企业信息的公开,这些条例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它不仅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而且对社会各方也提出了最基本的信息,为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所以这个条例里面规定了工商部门应当公示哪些信息,还规定了其他政府部门应该公示哪些信息,而且还规定了公示应该重视哪些信息。为了保证企业公示真实性,条例还专门进行了规定,要对自己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其他公民如果发现其公司的信息有虚假的还可以举报。十四条规定了工商部门应该对企业公示的信息情况进行抽查,而且要进行随即抽查。十七条规定了企业不履行公示信息的义务,或者是公示信息中弄虚作假的,我们建立了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黑名单”。十八条是建立了县级以上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的惩戒机制,对于政府各个部门如何去共享这些信息,以便于政府各个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信息互通互享,才能加强我们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的监管。谢谢大家。  


      张菁:刚才问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的问题,这个我回答一下,这个全程电子化登记是我们的一个重要工作,这几年来我们江苏的各级工商部门也都充分的利用了网络信息技术,优化我们的工商登记流程,在全国较早的建立了全覆盖、宽领域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三网工作平台,用电子化来推进我们的工商注册的便利,使我们工商登记更加便捷和高效。


      我介绍一下“三网”,第一个就是依托我们工商业务的专网,积极实施就近登记、移动登记、远程核准登记。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2002年我们工商系统就建成了全国首个省、市、县一直到工商所四级联网的工商业务专网,我们依托这个专网系统,可以突破传统的登记限制,实施个体工商户在同一个县区里面同城通办的就近办理模式,这个模式已经推广到我省16个县区,此外我们还建立了乡村移动登记工作站,这样移动登记模式做到个体工商户办照不出村。我们还推行了外资企业的远程核准登记,就是获得国家外资授权的市一级的工商部门,将外资登记的受理权下放到县一级的工商部门,这样就可以由县里网上传输,市局核准,这样就可以让外资企业足不出县就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全省现在所有的县市都开通了这个业务。这个是我们的工商业务专网。


      第二个网是依托政府的政务专网,搭建了一个并联审批的平台,简化登记的流程。从2011年起,我们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发了企业登记的并联审批系统,并且在全省推广。在这个并联审批的平台上,我们把办照审批的环节全部纳入到一个流程当中来管理,实施并联审批,并联审批可以减少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往返,审批的时间由至少9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审批的效能提高了70%,目前在我们省已经推广到五个省辖市9个县区,在建立并联审批平台的同时,推行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第三个是推动网上登记,建立了网上登记的电子辅助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帮助自动生成决议、章程等自备文书的参考样本,它解决了企业准备材料难的问题,这个系统在全省公司设立当中的应用率达到了平均40%,在南京、扬州都超过了90%的应用率,同时我们在互联网上还开创了企业名称的查询系统,将我们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对社会开放,申请人直接可以上网查询自己想要的名称是不是已经被其他的企业先使用了。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