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召开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06.02.2015  22:08

 

图为会议现场。 朱其摄

 

昨天上午,中共靖江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泰州市委常委、靖江市委书记倪斌强调,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正风肃纪,严查腐败行为,以驰而不息、一抓到底的决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领导赵叶、高亚梓、孙宏建、尤红、丁少华、范敏、丁斌、薛继业、邓飞、严华春等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丁斌作工作报告。

 

倪斌在讲话中指出,要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循党章规定的重大原则,自觉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讲政治、重规矩,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行坚决抵制、坚决斗争。要讲党性、重原则,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讲责任、重执行,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问纪、问效、问绩”,持续深入推进“中梗阻”清障行动,及时通报、处理各类“庸懒散”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倪斌强调,要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务实为民。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发展、取信于民。要遵章守纪,规范作为,用铁的手腕纠治“四风”,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务实奋进,主动作为,坚持敢抓敢管、常抓严管,把在岗使用作为对干部最大的激励,让勤政廉政的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坚决清除“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强化导向,创新作为,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严格区分改革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与明知故犯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因受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工作失误与不作为乱作为的界限,大力营造鼓励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

 

倪斌指出,要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管理到位、监督有力。加强反腐败建设、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必须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把完善制度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监督机制要多元化、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压缩弹性空间、堵塞制度漏洞。管理机制要多渠道、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实现从动议酝酿到正式任职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让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完善干部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干部监督信息联系互通网络。制约机制要多手段、全领域,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制度,完善国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倪斌要求,要从严惩治腐败,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各级党组织要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坚决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源头治理要重预防,强化教育引导,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意识。查办案件要无盲区,重点查处发生在基层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贪污涉农补贴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在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等破坏、阻碍发展的案件,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顶风违纪等方面的案件。惩治腐败要零容忍,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倪斌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同发力”。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各项举措。要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真正“强主业”。认真落实上级纪检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理顺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上下功夫,以重点改革工作突破推动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水平提升。要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防止“灯下黑”。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能力、突破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加快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丁斌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执纪监督,为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他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和泰州市纪委五次全会,靖江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大会通过了全会工作报告和全会《决议》。(《决议》全文另发)

 

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开发区、市委各部门、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委员;不是市纪委委员的监察局副局长,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市党风政风监察员,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